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语〔2024〕4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是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为政府部门全面掌握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状况、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做好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语言文字工作统计,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一)各市县教育局要认真填写《2023年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表》(附件1,共9个附表),海口市、三亚市教育局负责汇总所辖各区情况后统一上报。
(二)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中学要认真填写《2023年高校、省属中学中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表》(附件2,共4个附表)。
(三)海南省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要认真填写《2023年海南省普通话测试工作年度信息统计表》(附件3,共3个附表)。
二、报送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送语言文字年度统计工作,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表相关各项内容。填写完毕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电子文档,于2024年3月15日前把填写报表的WORD文档和PDF电子文档一起发送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邮箱hnsyywz2024@163.com,省教育厅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5392505。
附件:1.2023年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2.2023年高校、省属中学中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23年海南省普通话测试工作年度信息统计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表
市县(区): 填报人: 联系手机:
附表1-1
语言文字工作常设机构状况
市、县(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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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
机构全称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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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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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电子邮箱 |
语委常务(或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及其常任职务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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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委主任及其常任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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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委办主任(负责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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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项若无相关信息,请写“无”。 |
附表1-2
市县(区)地方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辖区总数 |
机构情况(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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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独立 |
行政合署 |
事业独立 |
事业兼管 |
无机构有人管 |
无机构无人管 |
|
人员情况(人) |
年度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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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
兼职 |
常规经费(万元) |
专项经费(万元) |
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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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独立/合署”栏在“行政独立/行政合署”两个选项中根据实际情况择一填写。
2.“常规经费”指年度常规性工作经费,包括办公经费、每年都列预算的常规性项目经费等。
3.“专项经费”指临时性专项工作专用的非常规性经费,可能是年内的一次性预算,也可能分几年列预算,
但该专项工作完成后即不再列预算。
4.“合计(万元)”栏为“常规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总额。
附表1-3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情况(截至2023年底)
学校类别 |
学校总数(所) |
已验收达标数(所) |
占比(%) |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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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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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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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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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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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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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说明:此表统计的是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及其所附的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所开展的达标验收的学校数。
注:学校数数量为正整数,占比为百分比(0-100)。若没有,请填入“0”。
附表1-4
2023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是否印发过相关文件? |
是/否 |
|
如是,请注明文件名称及印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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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或名称 |
活动形式 |
覆盖人数(估算) |
注:“活动形式”指包含经典诵读、书写、讲解在内的竞赛、讲座、(电视)晚会、展演、广场集体诵读、名家进校园等,可列举说明。 |
附表1-5
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班开展情况统计(仅限本市县级培训)
培训人员 |
培训内容 |
期数 |
时间 |
承办单位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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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语言文字工作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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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幼儿园教师、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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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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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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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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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诵写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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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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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壮年劳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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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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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属于 以上范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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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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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教师”各项统计人数可交叉重复,如农村幼儿园教师既属于幼儿园教师、园长,也属于农村教师。 2.基层干部专指需要进行普通话培训的乡镇干部。不包括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基层干部。 3.“其他”,指不属于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范围的人员,需详细注明培训人员职业类别,培训内容应围绕语言文字工作。如针对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培训等。 |
附表1-6
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类别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培训情况 |
青壮年劳动力(人次) |
|
教师(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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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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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语委带队 推普送教下乡情况 |
本市县共有( )个乡镇推普送教下乡( )个乡镇( )个学校(村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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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特色举措和取得成效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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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特色举措和取得成效指各地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探索出的各项创新举措、工作机制、经验模式和取得的成效等,包括播音员主持人、返乡大学生、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情况等。 2.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
附表1-7
普通话学习资源使用和建设情况
资源类型 |
名称 |
出版社或编写方 |
累计使用册数 |
纸质图书 |
如:农牧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手册 |
新疆和田地区民宗委编印 |
|
如:普通话1000句 |
语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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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研发单位 |
累计应用人数 |
|
信息化平台和资源 |
如:双培推普APP |
贵州虎道科技有限公司 |
|
其他资源 |
1.纸质图书包括:正式出版物;县市级以上单位编写的学习资料。
2.信息化平台和资源包括APP、视频、音频等数字化的普通话学习平台和资源。
3.地方开发的特色普通话学习资源不能纳入上述两类的,可补充在其他资源一栏中。
4.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附表1-8
2023年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
城乡划分 |
园数 |
在园(班) |
教职工数:____________人 |
代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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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 |
专任教师 |
其他(包括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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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其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数 |
共计 |
其中:会 |
共计 |
达标数 |
共计 |
达标数 |
共计 |
达标数 |
共计 |
达标数 |
|
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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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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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
说明:
1.本表部分数据可通过各地教育统计部门获取。城乡划分、教职工等分类标准参考《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20)》,全国通用。
2.填报项目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数”指按照《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幼儿园数量;“达标数”指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的人数。
3.填写项若无相关信息,请填写“0”。
4.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表1-9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情况
1.2023年,是否开展过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
是☐ 否☐ |
如已开展,请注明开展时间、被督导单位,是专项督导还是综合督导: |
|
注:教育督导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开展的专项评估或综合督导。 |
附件2
2023年高校、省属中学中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学校: 填报人: 联系手机:
附表2-1
2023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是否印发过相关文件? |
是/否 |
|
如是,请注明文件名称及印发时间: |
||
活动主题或名称 |
活动形式 |
覆盖人数(估算) |
注:“活动形式”指包含经典诵读、书写、讲解在内的竞赛、讲座、(电视)晚会、展演、广场集体诵读、名家进校园等,可列举说明。 |
附表2-2
高校、省属中学中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填报学校名称:
分管校领导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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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领导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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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独立 |
行政合署 |
无机构有人管 |
无机构无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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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人) |
年度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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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
兼职 |
常规经费(万元) |
专项经费(万元) |
合计(万元) |
说明:1.“行政独立”指学校为语委机构配备专职(全职)工作人员、独立办公室、独立挂牌;“行政合署”指与校内某处室(如教务处)合署办公,加挂语委(办)的牌子;“无机构有人管”指未明确成立语委、设立语委办,但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与省语委办对接工作业务。
2.“常规经费”指年度常规性工作经费,包括办公经费、每年都列预算的常规性项目经费等。
3.“专项经费”指临时性专项工作专用的非常规性经费,可能是年内的一次性预算,也可能分几年列预算,但该专项工作完成后即不再列预算。
4.“合计(万元)”栏“常规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总额。
附表2-3
推普助力乡村振兴送教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送教对象(单位) |
送教日期 |
工作内容 |
覆盖人数 |
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特色举措和取得成效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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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普送教内容应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有关; 2.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
附表2-4
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机构、人员情况
(海南大学、琼台师范学院填写)
名称 |
类型 |
获批时间 |
所在 |
基地主任 |
基地联系人 |
是否有专有场地 |
专项经费(万元) |
专职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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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行政 |
联系 |
姓名 |
行政 职务 |
联系 方式 |
|||||||
说明:1.名称请填写学校名称。2.类型填写“综合研究”“传承推广”“教育培训”。3.所在实体部门是指基地所在单位的实体负责部门,如教务处、文学院等。4.“专项经费”指本单位对开展推广基地工作投入的专项经费。5.填写项若无相关信息,请写“无”,其中专项经费和专职人员数量若无相关信息,请写“0”。
附件3
2023年海南省普通话测试工作年度统计表
表3-1
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人员情况
填报人: 联系手机:
省级测试机构 |
机构全称 |
主 任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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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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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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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传 真 |
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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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时间 |
年由省级编委批准建立 |
运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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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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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编制 |
人 |
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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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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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 |
已建测试站 |
市级测试站(个) |
高校测试站(个) |
行业系统测试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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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员队伍 |
国家级测试员取得资格证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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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测试员取得资格证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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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建测试站=市级测试站+高校测试站+行业系统测试站。 |
表3-2
2023年度海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进展情况
类别 项目 |
2023年度测试人数 |
历年累计至2023年底测试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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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 测试人数 |
人工测试人数 |
总测试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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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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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
||||
学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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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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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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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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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表时请先核对2022年报表数字。只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有测试成绩的人数。此表中“历年累计至2023年底测试人数”应等于“2023年度总测试人数”与2022年报表中“历年累计至2022年底测试人数”之和。
2.计算机辅助测试试点省份请如实填写“计算机辅助测试人数”。
表3-3
2023年度海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
人群 成绩 |
一甲 |
一乙 |
二甲 |
二乙 |
三甲 |
三乙 |
不入级 |
合计 |
语文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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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语文老师 |
||||||||
师范生 |
||||||||
非师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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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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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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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人员 |
||||||||
其他 |
||||||||
总人数 |
注:此表的合计总人数,应与“普测进度”表所填报的总人数相一致,否则数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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