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微信
X
索引号:00817372-3/2017-07595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17-02-16 12:02 文 号:琼教外〔2017〕15号 发布日期:2017-02-16 12:02 文件状态: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公派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琼教〔201715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地方

合作项目公派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178号),我省将在2017年继续与留学基金委共同执行地方合作项目,并将按照协议派出50优秀人才赴国外留学为做好该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5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三)资助对象:结合我省国际旅游岛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需要,地方合作项目重点资助高校专业课教师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旅游及酒店管理、政法、新闻传播、文化艺术、生态环保、热带农业林业、信息技术、油汽化工、海洋产业、光伏产业、汽车制造、航空航海、休闲养生、医疗保健及其他省重点学科和人文社科类相关专业等优秀人才。

(四)选拔范围及条件:省内符合选拔条件的中学英语教师、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选拨对象应符合2017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

二、选拔办法

2017年将继续采取推选单位、地方、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我厅负责受理申请,并根据我省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初审,确定推荐名单;由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并确定录取名单。

三、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一)4月1日-15日:侯选人进行网上报名

(二)4月18日前:各推荐单位向我厅提交书面推荐材料;

(三)425日前:我厅侯选人进行初审并向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名单

(四)5月-7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五)8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及留学期限将按照申请时填报的志愿国和期限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9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四、重点需注意的问题

(一)资格有效期

2017年度地方合作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外方邀请函

2017年度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请各单位提醒申请人正式邀请信中邀请时间应不早于公布结果时间且不晚于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时间,即邀请时间应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

(三)成班派出项目

2017年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约为1100人。各省区各子项目推荐限额如下: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超过20人;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超过6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超过5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不超过10人。由于各省区推荐名额有限,请各单位向我厅上报推荐名单及公函时根据本单位申请人个人情况及外语水平等按推荐优先等级进行排序。

申请及受理相关要求

申请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申请人对照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条件,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中所列申请材料清单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所在单位负责公派留学的相关部门。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及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在网报截止后3日之内(4月18日前)提交以下纸质版(1-3项,除单位推荐意见表外,均一式一份,推荐单位自行存档一份)和电子版书面材料(4-6项):

1.单位推荐公函及推荐名单(须包含被推荐人基本信息、外语水平、推荐理由、推荐意见等信息);

2.按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的先后顺序要求装订并加盖骑缝章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请参见留学基金委网站“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3.加盖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置于申请表之前)

4.按推荐名单顺序汇总的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每位申请人500字以内,word文档);

5.地方合作项目公派留学推荐单位信息表电子版(excel)

6.海南省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公派留学推荐名单电子版(excel)

以上1-3项书面材料请送交至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403室)4-6项书面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ngongpailiuxue@126.com(电子表模板请在“琼教外事干部交流QQ群”群文件下载)

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及相关详细情况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下载并获取。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先领域或所在院校科研、教学急需的学科进行申报。 

联系人:李潇潇黄联平,联系电话:0898-65339366/5

 

 

                                  海南省教育厅

                                 2017214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216日印发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