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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安〔2020〕71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11号台风“红霞”防风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省气象部门预报:南海热带低压已于16日02时加强为今年第11号台风“红霞”(热带风暴级)。预计“红霞”将于17日先后从中沙群岛和西沙群岛以南海面经过,18日经海南岛以南海面趋向越南中部沿海,强度继续加强,最强可达台风级(12~13级,35~40米/秒)。受“红霞”和弱冷空气共同影响,9月16日~19日白天本省海洋和陆地将先后有强风雨天气。
根据9月15日刘平治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省防御南海热带低压视频会商会议精神和《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关于做好热带扰动防范工作的通知》(琼防办电〔2020〕14号)要求,为有效有序应对防御台风“红霞”,最大程度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海南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操作手册(试行)》的各项要求,在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前做好台风的预防准备。其中三亚、陵水、万宁、保亭、琼海等5个预测降雨量较大的市县,要提前做好应对强降雨的准备工作,防止停电、漫水桥亡人等事故发生。
二、各地各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和预报预警。根据省三防办要求,从即时起做好二级值班备勤(汛期非应急响应期,即领导带班、值班长和值班员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预警,以及时向辖区学校、师生及家长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三、各地各校要结合开学准备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好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地势偏低、往年有灾情影响的学校更要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有记录、整改有跟踪。
四、各地各校要按照《海南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及时做好各项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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