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 |
文件 |
海南省财政厅 |
|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琼教财〔2019〕95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万宁等
市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
你们《关于琼中县第一小学教学楼薄改项目建设资金调整建设琼中思源实验学校教学综合楼的请示》(琼中教育〔2019〕74号)、《关于阳江学校学生宿舍食堂薄改项目建设资金调整建设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教学楼项目的请示》(琼中教育〔2019〕73号)、《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的请示》(万教〔2019〕27号)收悉。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来文申请,现同意对琼中县、万宁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薄弱学校改造资金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项目实施完后,有结余资金的,由市县财政和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并继续用于规划内的其他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不足的,由市县财政和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补足。
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薄弱学校改造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情况表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