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督〔2019〕2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春季
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确保我省2019年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顺利有序,依据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海南省2019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印发
海南省2019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省2019年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顺利有序,依据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定于2019年2月21日至28日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海南省教育厅2019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献坤
副组长:潘惠丽、孔令德、邢孔政、黎岳南、李燕仪、陶洪建
成员处室(单位):厅办公室、党委办、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师资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发展规划处、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协调安排开学检查工作,组织材料上报。
二、时间和范围
(一)2019年2月21日至28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辖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幼儿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
(二)各高校督导检查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一周至第二周。
三、督导检查内容
本次开学督导检查聚焦开学条件保障、控辍保学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等三个方面的十项内容(详见附件1),同时对2018年秋季开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四、督导检查方式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组织督导检查组全面检查本地区所辖学校工作落实情况;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结合实际对学校开学开展全面自查。
(二)各高校着重围绕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其它相关事项开展自查。
(三)省教育厅组织7个督导检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全省各县(市、区,不含三沙市)、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1.第一组,领队:曹献坤;成员:厅办公室、基础教育处、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共3名;督导市县:海口地区高校、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
2.第二组,领队:潘惠丽;成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基础教育处共3名;督导市县:东方市、乐东县、昌江县、洋浦经济开发区。
3.第三组,领队:孔令德;成员: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办共3名;督导市县: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
4.第四组,领队:邢孔政;成员: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省电化教育馆共3名;督导单位:海口地区省直属中职学校、儋州市、白沙县。
5.第五组,领队:黎岳南;成员:高等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共3名;督导市县及单位:文昌市、琼海市、三亚市及所在地高校。
6.第六组,领队:李燕仪;成员:基础教育处、师资管理处等处室共3名;督导市县:五指山市(含省直属中职学校和中学、高校附属中学)、临高县、保亭县、琼中县。
7.第七组,领队:陶洪建;成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厅党委办、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共3名;督导市县:海口市、万宁市、陵水县。
省督导检查组成员排名第一位的处室为牵头处室。牵头处室要拟定本组具体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的行程对接和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
(四)省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每一个市县原则上抽取不少于8所学校,涵盖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和县城、乡镇和农村等不同范围;高校原则上抽查学校合计不少于8所;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中原则上抽查学校合计不少于10所。突出问题导向,对2018年秋季开学检查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回头看”。实地督导结束后,督导检查组简要向督导市县(学校)反馈督导检查意见。对开学保障条件不足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市县和学校要现场开具《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件2),责成整改。
五、结果报送
(一)各市县和省属中学于2019年2月22日前向省教育督导室提交自查工作方案,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向省教育督导室提交自查报告。
(二)各高校和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于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向省教育督导室提交自查报告。
(三)省教育厅各督导检查组于2019年3月1日前将书面督导检查报告(含发现问题清单和《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存底)送省教育督导室汇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并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狠抓落实。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检查工作。相关文件、数据、资料应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便于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信息。
(二)各县(市、区)要选派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督导任务。在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四)省政府督导室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市县和学校进行问责。
各县(市、区)、各学校和教育厅督导检查组书面自查督导报告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65334367;电子邮箱:hn65334367@163.com。
附件:1.2019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3.2019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
附件1
2019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一)教职工到岗情况。教职工是否及时到岗,目前尚未到岗的教职工具体情况如何,是否履行请假手续。
(二)教材的发放和教辅材料选用情况。教材是否在开课前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师备课教案、教学计划等教学常规材料是否制定完毕并妥善执行。是否制定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是否按规定经常性进课堂听课,是否有听课记录本(含上一学期记录情况)。
(四)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清理。幼儿园玩教具是否清洗、消毒。饮食、住宿、水电、环境卫生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学生是否配备升降课桌椅并根据个人身高进行个性化调整。公用经费是否已拨付(预拨)到学校账户。
(五)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56-65人”的大班额以及“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二、控辍保学
(六)学生返校情况。是否有尚未返校报到的学生,尚未返校报到学生的具体情况如何(学校应汇总名单,并逐一确认情况):是否履行请假、转学或休学手续,是否存在辍学倾向,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是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劝学保学等。
三、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七)校舍隐患排查情况。学校是否存在D级危房,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八)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就餐环境是否整洁有序。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
(十)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学校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附件2
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交受检学校)
2019年春季 第 组第 号
(学校):
经检查,你校在开学条件保障或安全工作方面存在下列不足(隐患):
1.
2.
3.
请于2019年 月 日前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传真:65314568),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适时组织复核。
责任人(签名): 联系手机:
检查人(签名):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 月 日
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存根)
2019年春季 第 组第 号
(学校):
经检查,你校在开学条件保障或安全工作方面存在下列不足(隐患):
1.
2.
3.
请于2019年 月 日前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传真:65314568),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适时组织复核。
责任人(签名): 联系手机:
检查人(签名):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 月 日
附件3
2019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
检查项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
检查结果 |
存在的突出问题 |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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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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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职工到岗情况。 |
1 |
教职工是否及时到岗,目前尚未到岗的教职工具体情况如何,是否履行请假手续。 |
教职工花名册、未到岗教职工请假手续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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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材的发放和教辅材料选用情况。 |
2 |
是否在开课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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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由学校统一代购的教辅材料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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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 |
4 |
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师备课教案、教学计划等教学常规材料是否制定完毕并妥善执行。 |
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师备课教案、教学计划或教研室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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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制定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是否按规定经常性进课堂听课,是否有听课记录本(含上一学期记录情况)。 |
学校听课制度或新学期听课安排 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研组长的听课记录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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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后勤保障情况。 |
6 |
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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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幼儿园玩教具是否清洗、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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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饮食、住宿、水电、环境卫生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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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生是否配备升降课桌椅并根据个人身高进行个性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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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用经费是否已拨付(预拨)到学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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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情况。 |
11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56-65人”的大班额以及“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
一年级或七年级目前最大班额的1个班级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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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生返校情况。 |
12 |
是否有尚未返校报到的学生,尚未返校报到学生的具体情况如何(学校应汇总名单,并逐一确认情况):是否履行请假、转学或休学手续,是否存在辍学倾向,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是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劝学保学等。 |
六年级或九年级中的1个班级花名册 学校全部尚未返校报到学生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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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舍隐患排查情况。 |
13 |
学校是否存在D级危房,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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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 |
14 |
学校食堂就餐环境是否整洁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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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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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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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
17 |
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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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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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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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校园安全管理情况。 |
20 |
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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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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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寄宿制学校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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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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