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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琼府教督〔2019〕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9年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原定于2018年12月份对我省开展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因工作安排的原因,推迟至今年上半年进行。为确保三亚市海棠区、儋州市、东方市、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等6个县(市、区)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确保随机抽取复查的县(市、区)保持义务教育均衡水平不降低、顺利通过国家复查,实现海南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并在下半年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预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省级督导检查。本轮督导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自2019年3月起,每月随机抽取6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抽取的县(市、区)中随机抽取学校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是:
(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中“县级政府工作的40条”、“标准化学校建设的60条”。
(二)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督导检查聚焦问题和不足,客观真实反馈问题现状;每月检查结束后,在全省通报检查结果,通报实行实名制。
二、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预评估。下半年,对通过国家基本均衡认定满三年的县(市、区)开展优质均衡发展预评估。
预评估依据《关于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琼府教督〔2018〕13号)进行。
通过预评估,对标优质均衡指标,查找问题和差距,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预评估期间,发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停滞不前、倒退滑坡的,将视其情况要求整改或通报批评、提请省政府予以问责。
希望各市县按照督导检查安排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全省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联系人:宋存德,联系电话:65338070。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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