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琼府教督办〔202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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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评价2021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调查时间:2021年12月14日—12月28日。
(二)调查内容:2021年度海南省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相关内容;教育公平与质量、政府教育治理和总体评价等主要方面;人民群众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调查方式:网络问卷。
(四)调查对象:校领导、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
(五)调查问卷类型:社会问卷、教师问卷、学生问卷、留言板四类。根据被调查对象不同,每类问卷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均包括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留言平台不限调查对象,采用开放式问答。
二、组织实施
(一)发放二维码。请将以下二维码放在本市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被调查者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码进入问卷或留言。
(注:问卷调查二维码,12月14日上午9:00后有效)
(二)辖区内所辖学校校长必须参与此次问卷调查,社会人士主要面向家长、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等。
(三)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三、注意事项
(一)尽快发布。各地收到登录二维码后,要尽快在市县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加大宣传。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要保留到2021年12月28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知晓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的发展。
(三)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工作联系人:刘 丹,联系电话:65338070。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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