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督〔2022〕5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现将《海南省2022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22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省各级各类学校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我厅将组织开展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献坤
副组长:潘惠丽、吕治国、邢孔政、黎岳南、周灵均、李燕仪、范绪锋、方鸣、彭离生
成 员:厅机关各处(室、局)、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局,协调安排具体工作,汇总有关材料,印发督导检查通报等。
二、督导时间和范围
2022年2月16日至23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所辖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各高校依据具体开学时间在开学前后一周内进行。
三、督导检查内容
本次开学督导检查聚焦学校疫情防控、开学常规(含安全风险排查)和“双减”工作三项重点内容进行(详见附件1)。
四、督导检查方式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通过学校自查、市县核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全面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二)开学后,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督导检查组全面核查本地区所辖学校开学工作落实情况;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结合实际开展全面自查。
(三)省教育厅组织督导检查组,于2月16日起由厅领导带队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1.第一组领队:曹献坤、方鸣;成员:体卫艺处、行政办、安全处;督导地区:海口市(含4个区)、陵水黎族自治县以及所在地区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和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2.第二组领队:潘惠丽;成员:督导局、政法处;督导地区:五指山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以及所在地区的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和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3.第三组领队:吕治国;成员:党委办、教育工会、省电教馆;督导地区:文昌市、琼海市以及所在地区的高校。
4.第四组领队:邢孔政;成员:财务处、审计处、自贸办;督导地区:澄迈县、定安县以及所在地区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5.第五组领队:黎岳南;成员:高教处、双减办、省后勤资助办;督导地区:三亚市(含4个区)、万宁市以及所在地区的高校。
6.第六组领队:周灵均;成员:厅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组、省教培院;督导地区:屯昌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7.第七组领队:李燕仪;成员:基教处、教师处;督导地区:儋州市、临高县以及所在地区的厅直属中学。
8.第八组领队:范绪锋;成员:职成处、规划处、国际处;督导地区: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
9.第九组领队:彭离生;成员:人事处、省电教馆、省教培院;督导地区: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省督导检查组成员排名第一位的处室为牵头责任处室,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牵头责任处室负责拟定本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行程对接和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四)省督导检查组在每个市县原则上为一天,随机抽取不少于8所学校,涵盖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教育不同学段和县城、乡镇和农村等不同范围;设区的市可抽选1-2个区;高校原则上抽查学校合计不少于8所;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原则上抽查学校合计不少于10所。
(五)省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暗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在实地督导过程中,结合省教育厅印发的《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以及市县提供的本学期核查报告,对至少1所学校开展“回头看”检查。实地督导结束后,督导检查组简要向督导市县(学校)反馈督导检查意见。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市县和学校要现场开具《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3),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一般在1个月内)。
五、结果报送
(一)各市县、各学校在省督导检查组到达后,向省督导检查组提交核查、自查工作报告。报告应重点说明开学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等。
(二)省督导检查组于2022年3月1日前将书面督导检查报告(含《2022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附件2)和《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存底)送教育督导局汇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选派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开展自查和核查工作,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二)省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督导任务。在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
(三)省教育厅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整改拖沓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或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有关部门问责。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 刘 丹,联系电话:65338070。
附件:1.2022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2022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
3.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1
2022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疫情防控
(一)制度建设情况。优化“两案十制”,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可操作。
(二)校门管理情况。明确所有人员入校条件。校门口进行身份核验、查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按规定查验有关对象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三)返校师生管理情况。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有中高风险、涉疫区旅居史情况,“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做到统计底数清、具体情况明。
(四)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按照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及时补充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
二、开学常规
(五)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学生全员按时返校。教职工及时到岗履职,尚未到岗的教职工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备课教案准备到位。教材在开课前发放到学生手中。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学计划等教学常规材料制定完毕并妥善执行。制定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按规定进课堂听课,撰写听课记录(含上一学期记录)。
(六)后勤保障和规范教育收费情况。网络、多媒体设备、功能室、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等各种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经过检修、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学校实训实验室将化学危险药品单独储存,配有双门双锁,专人负责管理。饮食、住宿、水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到位。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范教育收费“十一条禁令”。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省定公用经费标准减免学生学杂费、住宿费。
(七)食品、饮水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餐位设置满足学生用餐需求,就餐环境整洁有序,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等符合相关标准。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清洁、消毒,水质检测合格。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八)安全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学校建立相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组织专人定期对溺水、交通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九)高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符合国家规范。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安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双减”工作
(十)“双减”及“六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县指导学校制定“一校一案”,并制定本市县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方案,确保课后服务全覆盖和经费保障到位。学校责任督学实行挂牌督导,按要求督促学校有效落实“六项管理”工作。
附件2
2022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
检查项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
检查结果 |
存在的突出问题 |
备注 |
||
好 |
中 |
差 |
||||||
(一)制度建设情况。 |
1 |
是否优化“两案十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科学、可操作。 |
有关方案 |
|
|
|
|
|
(二)校门管理情况。 |
2 |
是否明确所有人员入校条件。校门口是否进行身份核验、查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按规定查验有关对象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
|
|
|
|
|
|
(三)返校师生管理情况。 |
3 |
是否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区旅居史情况,“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做到统计底数清、具体情况明。 |
有关台账 |
|
|
|
|
|
(四)物资储备情况。 |
4 |
是否按照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及时补充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 |
|
|
|
|
|
|
(五)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准备情况。 |
5 |
学生是否全员按时返校。 |
控辍保学台账 |
|
|
|
|
|
6 |
教职工是否及时到岗,目前尚未到岗的教职工具体情况如何,是否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备课教案准备情况。 |
教职工花名册、未到岗教职工请假手续凭证、抽取教师教案备查 |
|
|
|
|
|
|
7 |
是否在开课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 |
|
|
|
|
|
|
|
8 |
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
|
|
|
|
|
|
9 |
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学计划等教学常规材料是否制定完毕并妥善执行。 |
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排课表、教学计划或教研室工作计划 |
|
|
|
|
|
|
10 |
是否制定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是否按规定经常性进课堂听课,是否有听课记录本(含上一学期记录情况)。 |
学校听课制度或新学期听课安排 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研组长的听课记录本 |
|
|
|
|
|
|
(六)后勤保障和规范教育收费情况。 |
11 |
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功能室、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 |
|
|
|
|
|
|
12 |
学校实训实验室是否将化学危险药品单独储存,配有双门双锁,专人负责管理。 |
|
|
|
|
|
|
|
13 |
饮食、住宿、水电、环境卫生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
|
|
|
|
|
|
|
14 |
是否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
|
|
|
|
|
|
|
15 |
是否存在违反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范教育收费“十一条禁令”行为。 |
|
|
|
|
|
|
|
16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按省定公用经费标准减免学生学杂费、住宿费。 |
|
|
|
|
|
|
|
(七)食品、饮水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17 |
学校食堂就餐环境是否整洁有序。 |
|
|
|
|
|
|
18 |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 |
|
|
|
|
|
|
|
19 |
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
|
|
|
|
|
|
|
20 |
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
|
|
|
|
|
|
|
(八)安全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
21 |
学校是否建立相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组织专人定期对溺水、交通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
学校近期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台账 |
|
|
|
|
|
(九)高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 |
22 |
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
|
|
|
|
|
|
23 |
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安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有关管理制度和检查记录、整改台账等 |
|
|
|
|
|
|
(十)“双减”及“六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
24 |
市县是否指导学校制定“一校一案”,并制定本市县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方案,确保课后服务全覆盖和经费保障到位。 |
|
|
|
|
|
|
25 |
学校责任督学是否实行挂牌督导,是否按要求督促学校有效落实“六项管理”工作。 |
|
|
|
|
|
|
附件3—1
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交受检学校)
2022年春季 第 组第 号
(学校):
经检查,你校在开学工作方面存在下列不足(隐患):
1.
2.
3.
请于2022年 月 日前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传真:65314568),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将适时组织复核。
责任人(签名): 联系手机:
检查人(签名):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附件3—2
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存根)
2022年春季 第 组第 号
(学校):
经检查,你校在开学工作方面存在下列不足(隐患):
1.
2.
3.
请于2022年 月 日前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传真:65314568),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将适时组织复核。
责任人(签名): 联系手机:
检查人(签名):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