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18〕106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优秀退休乡村教师代表暨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
为做好我国第34个教师节的庆祝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8〕9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函》(教师司函〔2018〕50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琼教〔2018〕37号)精神,大力弘扬尊师文化,引导社会各界感念师恩,礼敬教师,努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我厅拟在今年的教师节期间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优秀退休乡村教师代表
(一)推荐人选要求
1.在我省村小、教学点从教30年以上,且2018年1—8月在乡村教师岗位上退休的教师。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教期间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信念坚定,立德树人,扎根乡村,默默奉献。
3.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有一定的感人事迹。
4.身体健康,普通话达标,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送名额及时间
各市、县(不含区)分别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乡村退休教师代表,于8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免冠电子照片及相关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我厅将从推荐人选中遴选部分代表接受媒体采访及参加庆祝教师节晚会。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0898-65236870,电子邮箱:xiaoqiuling0421@sina.com。
二、关于开展2018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
为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联合发起了2018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要求教师节当晚在全国各地地标性建筑上“为教师亮灯”,我省省级亮灯活动拟定在海口市国兴大道海航大厦。请各市县与当地有LED显示屏的地标性建筑单位联系协商,遵循公益性、自愿性的原则,于2018年9月10日晚20:00-21:00期间,通过LED灯光滚动字幕“老师,您好!”的方式为教师“亮灯”。请各市县于2018年8月27日前将选定的亮灯地点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65236870,电子邮箱:xiaoqiuling0421@sina.com。
附件:2018年度退休乡村教师代表登记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