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琼府教督函〔2018〕29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三亚市海棠区等6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
均衡县(市、区)复核检查的函
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我室于2018年5月28日—6月2日对你们开展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省级督导评估,对你们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为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的督导检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和我们的工作安排,将对你县(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工作复核检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复核检查的内容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复核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上旬,每个县(市、区)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核检查方法和程序
(一)听取关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二)检查相关资料,实地检查4所学校;
(三)交流反馈复核检查情况。
四、有关要求
请你们根据评估时指出的问题,特别是根据评估表的扣分点,梳理好问题整改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的,要准备好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为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提供支持。
联系人:宋存德,联系电话:65338070。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
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