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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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4-34049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4-04-19 16:42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04-19 16:42 文件状态: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1+N项目(第一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41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

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1+N项目

(第一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属有关幼儿园:

现将经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1+N项目(第一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2024414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416日印发


海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

1+N项目(第一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琼发〔2019〕1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省教育厅在前期遴选海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试点园的基础上,实施以一个国家级实验区为重点区域,辐射带动多个省级实验区的保育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简称1+N项目,首批确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区名单见附件1),第一期项目为期三年,旨在探索提升我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实施路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党的二十大“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为专业指引,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切实扭转功利化导向,扎根一线研究解决幼儿园实践问题,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支持,引领全省各类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园水平,使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要求

——树立正确导向。立足实际,深入研究,推动构建科学保育教育体系,促进每一所幼儿园在原有的水平上得到发展。

——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充分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鼓励幼儿积极参与、自主探索,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游戏是幼儿阶段的主要学习方式,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究兴趣,相信每一个幼儿都是积极主动、有能力的学习者,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

——坚持区域协同推进。探索省内高校、教研机构与实验区、试点园之间建立教科研协同机制,以及幼儿园、小学、家庭之间的协同,共同推动改革举措的落地。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实践。充分考虑地域差异、文化背景、教育资源等因素,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策略和方法,尊重地域特点,科学实践,勇于创新。

(二)主要目标

第一期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项目的总目标为:聚焦实验区内试点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以架构研究平台、提高教研实效、促进教师发展、培育典型样本、形成评估机制为抓手,用三年的时间,全省培育50所践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示范园,探索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样态与实现路径,形成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的海南经验,产出一批研究成果。

1.2024年度目标

重点建设1个国家级实验区、10个省级实验区,每个实验区5-7所试点园,带动实验区、试点园园长和教师转变儿童观、教育观、课程观,相信儿童,放手儿童,创设支持幼儿主动学习与探索的环境,科学合理安排一日生活,重点提升生活、游戏和阅读活动的质量;发挥实验区区域教研作用,建立以区域教研引领园本教研的机制,提升教研员对区域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改革的领导能力;形成以观察、读懂幼儿为导向的园本教研机制,重点提升教师观察与分析幼儿的能力;初步建立家园社协同共育和幼小融合机制;形成主要的观测指标,引导实验区、试点园探索建立过程性自我评估改进机制,推动保教质量的持续提升。

2.2025年度目标

进一步转变园长、教师的儿童观、教育观、课程观,优化一日活动安排和园所环境,通过园本教研有效提升教师观察幼儿、理解幼儿、反思教育行为、支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活动质量,强化活动的整合性与连续性,形成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深化改革研究,形成改革经验与研究成果。根据动态调整的原则,适当调整实验区、试点园数量。

3.2026年年度目标

进一步扩大实验区、试点园范围,深入开展实验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保教质量提升的实践探索成果,形成一批样板园,梳理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改革典型案例,凝炼总结优秀教研员、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的改革经验,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及以实践改进为导向的实验区、试点园保教质量自我评估与提升体系,形成立足海南实际、具有海南特色的保育教育质量提升经验。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改革的实验与研究。分期分批建设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试点园,以实验研究为抓手,设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纳入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鼓励高校教师、教研人员、一线幼儿园园长、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坚持保教并重,优化一日生活安排,强化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在改革实践中探索保育教育质量提升的路径与方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二)全面开展针对各层级的研修培训活动。通过共同学习、现场观摩、区域教研、实践反思、参与式培训等方式,促进高校教师、市县教研员、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在改革实践中共同成长,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素养、较强反思性实践能力的省级保育教育质量提升领航专家(研究者)。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组织的各类研讨、研修、培训等活动均纳入学分登记。

(三)全面强化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的过程指导。由海南师范大学遴选培育一支由相关高校教师、教研人员、优秀园长、骨干教师等组成的省级研究团队(研究团队入园指导分片区安排表见附件3),同时聘请一批国内知名学前教育专家,依托相关高校和教研机构,建立科学保教实验研究、协同教研和教师培训“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分片区、分层级开展指导工作,通过行政推动、科研引领、交流活动、典型示范等途径和方式扎实推进科学保教改革实验。各有关市县要成立相应的研究团队,加强与省级研究团队的对接,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四)加强过程性评估与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学前教育质量动态监测与反馈调整机制,指导实验区、试点园建立以反思和改进实践为导向的自我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提升实验中发现的成功经验。项目组不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园科学保教改革进行跟踪指导,并每年对实验区、试点园的改革成效进行评估,实行实验区、试点园考核淘汰和动态调整补充机制,对于推进改革工作不力、改革成效不明显的实验区、试点园,经评估组考核不达标的,下一年度将不再纳入实验区、试点园范围,并经由省教育厅遴选新的实验区、试点园补充。

(五)加强示范引领。实验区、试点园根据边实验、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及时总结提炼阶段性实验成果,形成质量提升改革的典型经验与优秀案例。省教育厅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展示和推优评优活动,对推进改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果丰硕的实验区和试点园进行表彰,对于优秀的改革经验与案例在全省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深入开展试点园与其他公民办园结对帮扶活动,推动辖区内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同步提升。

(六)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各地各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保教理念,总结和推广保教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好质量提升成果展示与现场交流会,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努力构建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生态环境,营造关心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各地为实验区、试点园创造潜心进行教育改革的外部环境,改进外部评价机制,合理减少试点园迎检、迎评工作负担,鼓励试点园创新管理模式、改进工作方法,实现提质减负。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项目顺利推进,省教育厅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以相关职能处室(单位)为成员的海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成员名单见附件4),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由海南师范大学牵头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

纳入国家和省级实验区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实验区、试点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市县学前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并将项目的实施列入本市县(区)教育工作议事日程和年度任务。同时要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推进与激励机制,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

(二)强化队伍建设。纳入实验区的市县(区)要重视和加强学前教育教研人员的配备、选拔和培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的专业教研员,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加强幼儿园科学保教提升指导队伍建设。各市县应高度重视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试点园教师,补足公办园教职工,严把教师入口关,保障新增幼儿园教师数量与质量。

(三)落实经费保障。省教育厅每年安排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保障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专项工作,用于试点园创设适宜的室内外环境和添置游戏材料、省级学前教育专家和省外特邀专家定期来琼开展巡回指导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安排配套经费,在办园条件改善、环境创设、保教设施配备、教师培训学习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满足试点园开展科学保教改革的实际需要。

附件:1.海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试点园名单

2.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改革重点内容

3.省级研究团队入园指导片区安排表

4.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成员名单


附件1

海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

试点园名单

序号

市县(区)

试点园

备注

1

琼中县

县域内所有幼儿园

国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

2

海口市秀英区

秀英区中心幼儿园

3

秀英区海岸幼儿园

5

秀英区美安幼儿园

6

秀英区保利幼儿园

8

秀英区东山镇中心幼儿园

9

秀英区长滨幼儿园

10

秀英区和美幼儿园

11

秀英区永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12

秀英区锦地幼儿园

13

海口市龙华区

龙华区城西镇中心幼儿园

14

龙华区金贸中心幼儿园

15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幼儿园

16

海南农垦机关幼儿园

17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中心幼儿园

18

龙华区博义幼儿园

19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幼儿园

20

遵谭镇中心幼儿园

21

龙华区秀峰幼儿园

22

定安县

定安县龙湖镇中心幼儿园

23

定安县黄竹镇中心幼儿园

24

龙门镇中心幼儿园

25

新竹镇中心幼儿园

26

翰林镇中心幼儿园

27

定安县中瑞幼儿园

28

定安县岭口镇中心幼儿园

29

文昌市

文昌市幼儿园

30

文昌市第二幼儿园

31

文昌市文城中心幼儿园

32

文昌市方圆幼儿园

33

文昌市会文中心幼儿园

34

文昌市潭牛中心幼儿园

35

文昌市文汇幼儿园

36

万宁市

礼纪镇中心幼儿园

37

万城镇中心幼儿园

38

大茂镇中心幼儿园

39

兴隆中心幼儿园

40

北大镇中心幼儿园

41

和乐镇中心幼儿园

42

三更罗中心幼儿园

43

三亚市海棠区

海棠区林旺北幼儿园

44

海棠区人才基地幼儿园

45

海棠区青田第一幼儿园

46

三亚市天涯区

天涯区南岛幼儿园

47

天涯区红塘幼儿园

48

天涯区第二幼儿园

49

儋州市

白马井镇中心幼儿园

50

西培中心幼儿园

51

儋州市第七幼儿园

52

王五镇中心幼儿园

53

兰洋镇中心幼儿园

54

洋浦第五幼儿园

55

雅星镇中心幼儿园

56

南丰镇中心幼儿园

57

洋浦三都幼儿园

58

东方市

东方市第三幼儿园

59

东方市西南大学实验幼儿园

60

东方市第七幼儿园

61

八所镇中心幼儿园

62

新龙镇中心幼儿园

63

八所镇蒲草幼儿园

64

东河镇广坝幼儿园

65

临高县

海口市中心幼儿园
教育集团澜江幼儿园

66

临高县县直机关幼儿园

67

临高县近仁幼儿园

68

临高县临城江南幼儿园

69

临高县滨江幼儿园

70

临高县临城城南幼儿园


附件2

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改革重点内容

一、确立科学保教理念

幼儿园教师要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的同时,切实转变教育理念,逐步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与发展观。

1.儿童都是有学习愿望和学习能力的独特个体。幼儿园教师要基于持续的日常观察和家园互动等途径,充分了解每个儿童的已有发展基础和学习特点,充分尊重儿童的个体差异,尽可能满足儿童不同的学习与发展需要。

2.幼儿园教师要逐步实现从“教”的设计转向“学”的支持。要从集体教学现场转向幼儿日常生活和游戏现场,要从重点关注预设教学内容转向发现和支持幼儿有意义的学习。

二、创设适宜的环境

重视一日生活和环境的教育价值,创设适宜的环境,挖掘环境资源的价值,支持幼儿与环境互动,在主动探索获得学习与发展。

3.优化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以健康养育、自主发展、自然过渡为导向,保证各班一日生活活动的弹性,根据动静结合原则,优化幼儿在园一日生活作息与各类活动安排成科学合理的一日活动流程,避免时间安排碎片化和消极等待。丰富教育活动形式,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适当增加幼儿自主性活动的次数与时间,确保幼儿在宽松自由的氛围中愉快学习、主动发展。

4.有效开展幼儿园环境创设。环境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幼儿园环境创设重在引发并支持幼儿的活动,应着眼于儿童活动的需要。幼儿园室内外环境要适度区分不同的功能和价值,创建种类多样、材料丰富、结构化程度低与幼儿发展相适宜的游戏区域,利于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互动交往等方式获得新经验。重视营造宽松、安全的心理环境,支持幼儿积极参与、主动探索、自主表达。

5.重视本土资源开发利用。大自然、大社会就是大课堂。教师要关注幼儿感兴趣的自然现象、生活事件、活动材料、文化民俗等,考虑幼儿园所处地域文化特色和不同年龄段幼儿的学习特点,积极挖掘、筛选、利用幼儿园周边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幼儿园本土资源开发利用要注重科学性、安全性、适宜性,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让幼儿与环境资源充分互动。鼓励家长和社区参与或支持本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三、促进活动形式多样化

落细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让每个儿童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应有的发展,强化对儿童的观察,注重多种活动方式的灵活运用。

6.观察并理解儿童的游戏行为。观察和理解儿童是科学保教的起点。要让儿童的思维、情感“看得见”,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观察意识,掌握科学的观察方法。要坚持在活动情境中持续观察,重视幼儿的学习过程变化,正确解读儿童的学习行为。通过合适的方式(如视频、照片)与儿童分享观察记录,激发儿童进一步探索的兴趣,支持儿童在发现问题并尝试解决问题中得到发展。

7.兼顾不同的教育活动组织形式。试点园教师应明确不同年龄段幼儿发展目标,基于幼儿原有经验,根据幼儿学习特点和学习方式,综合采取集体活动、小组活动和个别化活动等不同活动形式,积极支持幼儿主动学习。优化师幼互动策略,针对不同幼儿、不同问题和不同情境,灵活选用适宜的策略,避免说教与包办,让幼儿完整享受自主探究、交往和表达的过程。

8.珍视生活活动的教育价值。幼儿园教师要注重为幼儿在生活活动中创造获得学习的机会。应充分利用幼儿入园离园、餐点饮水、散步午休、穿衣如厕等生活环节,在形成必要规范的同时,保证儿童在不同生活活动中的自主性,逐步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提高自我服务能力,幼儿形成热爱劳动、惜粮食、礼貌交往、遵守规则等良好品质创设良好环境

9.科学组织开展户外活动。试点园应保障幼儿在园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场地及内容安排要考虑幼儿发展的整合性,为幼儿创设亲近自然、自主体验和合作探究的机会,关注个体差异,通过适宜的材料投放及环境创设等方式满足不同发展水平幼儿的运动、观察、探索、交往等方面的需求。

四、探索医教融合,提升保育保健水平

高度重视保育保健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提升幼儿园保育保健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10.开展医教融合探索。强化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同作用,积极探索专业的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和儿保专家深入幼儿园,深入研究6岁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为幼儿、家庭和幼儿园提供专业指导与培训,帮助幼儿园做好卫生防疫、营养膳食管理、健康教育、健康监测与管理疾病预防等方面工作

11.提升幼儿园保育保健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按照相关规定为幼儿园配足配齐保育保健人员,加强保育保健人员的培养、培训和指导,提高幼儿园保育保健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五、推进幼儿园评价改革形成持续改进机制

强化质量自主监测,以多主体参与的发展性、增值性评价激励、引导教师持续的专业成长。

12.强化保教质量自我评估。保教质量评价应重视班级保育和教育活动的过程性评价。在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聚焦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有效性,教师通过持续的观察与反思,自主进行诊断性、发展性评估,推动保教质量的持续提升。

13.科学开展教师评价。以增值性评价为基本导向,加强对教师的保教观念、环境创设、活动组织与实施、师幼互动等全方位的评价。重视教师自评,赋予教师更大的专业自主权,以科学评价构建教师专业成长的激励机制。

14.建立多主体参与的评价机制。既要重视幼儿园内部评价者的自评和互评,也要保障和落实项目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以及家长等外部评价者在幼儿园发展评价中的地位与作用。通过全面收集评价信息,对幼儿园管理、各类活动实施过程与效果,进行全程、动态、多方位的评价;在全面分析评价信息、准确诊断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保教工作改进方案,促进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的全面提升。


附件3

省级研究团队入园指导片区安排表

片区

市县

组长

副组长

联络员

片区1

海口市秀英区、海口市龙华区

海南师范大学

丁金霞

海南师范大学

沈小婷

海南师范大学

高晴晴

片区2

定安县、文昌市

琼台师范学院

庄小满

琼台师范学院

胡丽园

琼台师范学院

杨斯乔

片区3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万宁市

海南师范大学

蒋俊华

海南师范大学

赵媛

海南师范大学

冼映弛

片区4

临高县、儋州市

海南省教育厅

张馨尹

琼台师范学院

鲁光楠

琼台师范学院

郇童

片区5

东方、三亚市天涯区、三亚市海棠区

海南师范大学

郭敏

琼台师范学院

巫秋云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崔佳慧


附件4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燕仪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陈振华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徐光锋    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局长

陈  炜    省教育厅财务管理处处长

王琰春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吴益平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再承担相关工作的,由继任者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处室(单位)职责分工

项目办公室设在厅基础教育处由厅基础教育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厅基教处分管副处长、具体负责同志从海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抽调专人组建专班,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

厅教育督导局主要负责对标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项目改革目标,对纳入实验区的市县进行督导检查,探索逐步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体系。

厅财务管理处的主要负责落实保障项目实施期间的各项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厅教师工作处的主要负责对标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项目改革目标,探索转变幼儿园教师评价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培训体系。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主要负责落实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纳入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并支持指导相关市县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组织的各类研讨、研修、培训等活动纳入学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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