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解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总体情况,分析各专业大类就业情况及趋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就业数据
(一)书面报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可在海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www.hizcc.com下载)要求填报。
(二)系统报送。根据教育部要求,2016年就业数据同时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和书面报送。从2017年起,将全部通过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填报工作,系统和书面报送均需确保数据全面客观准确。
二、形成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报送2016年就业情况分析,主要包括:2016年毕业生就业的总体情况、各专业大类就业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工作举措、发展趋势预测等。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海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海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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