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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 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5-22 
  • 来源:

海南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

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改薄办:

为落实2015年全省“全面改薄”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进度,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教育装备购置,省改薄办决定9月对我省“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选派人员,组建3个督查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分工及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各市县“全面改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情况,工程优惠政策减免情况以及推进措施等。

(二)各市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主要为纳入改薄规划的,除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外,其余应由各市县配套的资金落实情况。

(三)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是向社会公示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总体规划、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主要包括2014-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省财政资金项目包括校舍设施类及设备及图书购置类项目进展情况、初中工程2013-2015年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落实琼府办〔2015〕71号文件情况。

(五)工程建设安全与质量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项目施工区与师生生活区、教学区安全隔离;是否设立现场公示牌;施工质量观感检查是否合格;是否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

(六)教育装备采购流程情况。主要是教育装备采购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招标采购程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七)项目实施效益。主要查看工程的建设、选址、规模大小和教育装备购置的种类、数量是否符合学校的实际需要,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现象,工程投入使用有无变更用途和闲置现象。教育装备购置是否按计划执行,已购置的装备是否合理使用。

(八)工程档案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严格按照规定分类管理,保管完整,并有专用的档案室存放。

三、督查方式与方法

(一)督查方式。本次督查采用听取汇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询问了解和现场察看相结合、协调指导和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方法

1.省督查组实地巡查。省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工程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

2.督查意见现场反馈。省督查组将督查主要意见简要地向各市县作现场口头反馈。

3.督查意见书面通报。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督查报告提交省改薄办,省改薄办汇总整理后向全省通报,并对进度缓慢的市县,将提请省政府通报给市县政府,由省领导对市县领导进行告诫和约谈。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县根据通知内容,成立对应的改薄工程督导组对本地区全面改薄项目进行逐一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财审处。书面材料应根据督查内容做详细汇报,以及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做法与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进项目进度的下一步打算。

 

                                      海南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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