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项目工程进度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3号)精神,专项资金支持的校舍及设施类项目原则上应当在资金下达到省后两年内完成。现截至八月底,我省2014年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校舍建设竣工率仅为77.57%,进展缓慢。国家审计署在对教育部2016年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了整改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给我省下了督办单,要求分析进展缓慢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请你们高度重视,对2014年中央和省级资金未完工项目、设备购置未到位的项目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分项目、按月份定出完成任务时间表,务必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对2015年中央和省级尚未开工项目、未启动招标采购的设备购置项目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务必11月中旬前开工或启动招标,年底前校舍类项目完成形象进度5O%以上,设备购置项目安装到位。已开工项目和已启动招标采购的设备购置项目,分项目、按月份定出完成任务时间表,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请各市县将2个年度的整改方案于2016年10月25日前报送到省改薄办。联系人:何瑶琳,联系电话:65203961,邮箱:258214296@qq.com。
海南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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