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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双月通报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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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双月通报制度的通知

全国改薄办函〔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掌握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工作督促力度,经研究,决定建立双月通报制度,并委托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CEE)开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双月通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双月报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情况双月通报基表(详见附件1),以县为单位,逢单月10日前,登陆“双月报系统”在线填报,市级、省级两级审核汇总。省级改薄办于单月15日前,采用“双月报系统”数据和纸质两种形式报全国改薄办。

  二、省级培训。定于3月31日(30日下午报到),在北京科技大学会议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电话010-62315522)举办双月通报系统操作培训班,请各省(区、市)选派1名负责双月通报系统具体操作人员参加(会议中心统一提供上机操作电脑)。

  三、系统测试。拟定于4月10日组织试填报,报表内容为截至2015年3月底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及时将双月报基表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转发各市县,并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联系人:谢日光  刘汉森

  联系方式:(010)66097182、66096337(传真)

  电子邮箱:qggbb@moe.edu.cn

  附件:1.附件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情况双月报基表.xls

     2.附件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情况双月报基填报说明.doc

  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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