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征求《海南省义务教育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厅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各学科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学科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质量,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学科骨干团队,研制了《海南省义务教育学科教学基本要求》(以下简称“教学基本要求”)。该《教学基本要求》涵盖了义务教育20个学科,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地各校组织教研部门、学科骨干教师召开座谈会,认真研究,结合学科教学实际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召开座谈会情况(含文字总结、现场图片等)反馈至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唐小丹,联系电话:65230825,邮箱:65230825@163.com。
附件:海南省义务教育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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