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政策解读
一、《海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推动高等学校依章程治校,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环节。国家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指导,但在实际操作中,高校章程的制定、修订与核准工作仍需要更为具体、规范的程序性指引,以保障章程的质量与权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明晰本省高等学校章程的核准机制,特出台《海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的制定,对推动我省高校依法自主办学、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办法》旨在通过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章程核准工作机制,确保高校章程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法性,推动高校切实将章程作为依法治理的总依据,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格局,章程权威得到普遍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在法治框架内得到更好落实,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三、《办法》重点涵盖了哪些主要内容?
答:《海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核准范围与主体。规定省属高等学校及本省设立的民办高校章程均由省教育厅核准,其中本科以上高校章程核准后需报教育部备案。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立了由教育厅相关处室组成的“章程核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初审,并成立了由厅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高校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及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负责集中评议。
(三)规范校内制定程序。详细规定了高校在章程起草和修订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民主程序,如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等,并明确了申请核准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四)优化核准全流程。将核准程序清晰划分为“初审-核准委员会评议-厅务会审议”三个核心环节,并对各环节的衔接、意见反馈、修改时限和表决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章程后续的修订实行分类管理,非重大调整的实行备案制,发生重大事项的需重新核准,并可根据情况简化程序。新设立高校的章程核准与高校设置评议相结合。
四、《办法》的出台,有哪些亮点?
《办法》共十八条,系统规定了章程核准的适用范围、工作机制、程序和要求,主要内容及亮点如下:
(一)明确核准范围与备案要求
《办法》第二条明确,省属高等学校及本省设立的民办高校章程的核准均适用本办法,实现了管理对象的全覆盖。同时,规定本科以上高等学校的章程核准后,需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确保了与国家层面管理的有效衔接。
(二)建立健全协同核准工作机制
《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构建了“双重审核”机制。一是建立由教育厅多个核心处室组成的“章程核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初审,发挥各处室的业务专长;二是成立由厅领导、专家、法律顾问等组成的“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负责对初审通过的章程进行集中评议。这一机制设计确保了核准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与公正性。
(三)规范章程制定与校内民主程序
《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详细规定了高校在章程起草和修订阶段必须履行的校内程序。公办高校须经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民办高校还须经董事会或理事会审议。同时,明确了申请核准时需提交的各项材料清单,强调了程序的规范性与材料的完备性,从源头保障章程质量。
(四)优化明晰章程核准全流程
《办法》第七条至第十四条清晰勾勒出“初审-评议-审议”的三步核准流程。其中,核准委员会的评议采用投票表决制,并以达到应参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为通过标准,体现了决策的民主与严谨。流程中还设置了意见反馈与修改环节,并规定了15个工作日的修改反馈时限,既保证了章程质量,也提升了工作效率。
(五)实行分类管理与动态修订机制
《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体现了管理的精细化和灵活性。对章程修订实行分类管理,未涉及重大内容调整的仅需备案,发生重大事项的则需重新核准。同时,核准委员会主任可根据修订内容决定简化程序。此外,将新设立高校的章程核准与高校设置评议工作相结合,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
(六)强化章程核准结果的权威与公开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核准的章程,由省教育厅签发统一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予以公布,高校必须同时以学校名义向社会公开正式文本。这一规定确立了核准章程的法定效力,并强化了高校向社会公开办学依据的责任,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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