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统筹、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拟订全省教师教育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教师教育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和专业成长;指导全省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教师评优表彰;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协调、指导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引进、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监督、检查、落实普通话推广及文字规范工作,并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和评估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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