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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5个县(市、区)将于9月28日接受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领域监测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9-1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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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将于9月28日在全国统一组织实施,我省25个县(市、区)将继续接受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领域的监测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从全省中小学中共抽取了498所样本学校,对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测查科学学习质量、德育发展状况以及相关影响因素。

为做好2020年监测各项准备工作,省教育厅于8月24日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的“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我省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市县相关人员通过网络会议和收看直播方式参会。

9月11日下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海南省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实施工作部署培训会”会议,对今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对县级组织实施人员进行培训。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成员,海口市、三亚市教育督导室主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洋浦社会发展局分管副局长、督导室主任和县级联络员,县级信息员和省级视导员等11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播放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宣传视频和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程序视频。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海南省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实施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并针对去年组织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提醒,省信息员作了专题培训。

省政府教育总督学潘惠丽出席此次会议并重点强调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二是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精神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三是紧盯疫情防控、保密工作和人员培训的重点环节,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据介绍,今年受疫情影响,原定6月份实施的质量监测工作变更到9月份进行,监测对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相应变为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也取消了实地督导,而是通过线上指导和支持方式对我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督导,已要求我省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审阅,并将于9月23日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反馈审阅意见。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25名省级视导员通过交叉视导的方式分赴各市县对监测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9月25日省教育厅将组织召开省视导员行前工作部署会,对视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据了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实施,以四年级、八年级学生为对象,分年度开展德育、语文、数学、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六个学科监测工作,并对各学科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等相关因素进行测查。我省自2015年起正式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目前已完成第一轮次6个学科的监测工作,目前接受的是第二轮次第二年度的监测工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对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智体美和学校教育教学等状况进行客观呈现,并对如何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提出科学建议。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65338070、6533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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