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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2-03-23 
  •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海南省教育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载体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4楼,邮编:570203,电话(传真):65374249)。

   一 、概述

   海南省教育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及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在海南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海南教育信息,充分发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逐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公众教育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外,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海南省教育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我厅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进行查阅,也可以到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查阅。一年来,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教育概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行政审批、视频看海南、办事向导、国内动态、本厅动态、市县动态、网上办公中小学学籍管理海南教育网高等教育网关工委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海南教育地理信息系统教育行政办公、校安工程、通知公告等信息,经认真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动态信息981条。其中政务公开259条、近期要闻197条、通知公告116条、图片新闻91条、本厅动态150条、市县动态25条、学校动态25条、专栏专题29条、视频看海南24条、相关下载5条、图片专题60条,这些信息分批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我厅工作和职能,宣传了我省教育工作动态,有效提升了机关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公开形式根据《条例》的规定,海南省教育厅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该网站是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和及时发布信息的主阵地,网站地址为:http://edu.hainan.gov.cn。

   2.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有关省教育厅政府信息,网站地址为: 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8/

     3.通过中国教育年鉴、海南年鉴以及海南统计年鉴等主动公开了省教育厅政府信息。

     此外,我厅还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发《海南教育简报》以及积极联系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省教育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到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网上申请;二是现场申请,根据省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要求,省教育厅在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57号窗口专门开设了海南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信息窗口,安排专人接受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现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书面申请,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也可以书面申请政府信息。我厅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严格按照《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指南》的要求,根据该信息动态变化情况和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011,我厅收到1件书面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受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答复了这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省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2011年度海南省教育厅未收取和减免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海南省教育厅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载体建设

一是进一步优化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建设。2011年,我厅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新增“行政审批、网上办公、中小学学籍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海南教育地理信息系统”等栏目,逐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实现教育信息收发、网上办事、在线互动等功能,搜索引擎功能全面,查找方便,能够及时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逐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实现教育信息收发、网上办、在线互动等功能,更全面更具体地发布省教育厅政府信息,成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省教育厅政府信息。二是完善海南教育网建设。及时快速地发布了有关省内外教育信息,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促进信息公开共享。三是充分发挥海南省教育厅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继续完善海南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经过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连续几年更新和完善其软件平台硬件设备,全省共有65个单位、学校接入,实现文件海南省教育厅电子政务平台全年顺畅,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四是开通热线电话或值班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方便信息及时传递公开。开通了中高考招生考试信息咨询电话,公布了举报违规违纪教育办学行为的热线电话、节假日安全值班电话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知情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海南省教育厅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省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了显著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加强,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员。下一步,厅将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攻难克艰,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服务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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