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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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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教育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载体建设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4楼413办公室,邮编:570203;电话:65322302)。

一、概述

海南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及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在海南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海南教育信息,充分发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公众对教育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外,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海南省教育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文件已公布在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主页(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8/)的相关规定及保障机制栏目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我厅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进行查阅,也可以到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查阅。一年来,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教育规划、教育概况、专题专栏、办事向导、本厅动态、不见面审批、高等教育网、关工委、2017年重点政务公开、海南教育督导网全面改薄网、政策解读、意见征求、通知公告等信息,经认真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动态信息1577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0,微博公开信息数167公开信息数103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总计2803条。

    这些信息分批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厅工作和职能,宣传了我省教育工作动态,有效提升了机关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公开形式。根据《条例》的规定,海南省教育厅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该网站是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和及时发布信息的主阵地,网站地址为:http://edu.hainan.gov.cn。

2.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有关教育厅政府信息,网站地址为: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8/。

3.微信、微博。微信账号为海南省教育厅;微博地址:http://weibo.com/u/5319007673。

4.通过中国教育年鉴、海南年鉴等主动公开省教育厅政府信息。

此外,我厅还不定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以及积极联系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三、2017年教育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2017年教育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五个方面:1.继续推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发文61篇;2.加大我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发文332篇;3.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进展信息83篇;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文12篇;5.各市县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55篇。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省教育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到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网上申请;二是现场申请,根据省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要求,省教育厅在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57号窗口)专门开设了海南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信息窗口,安排专人接受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现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书面申请,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也可以书面申请政府信息。我厅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严格按照《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指南》的要求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厅共收到5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传真形式1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并都按时办结),由专人负责受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省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2017年度海南省教育厅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教育厅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信。2017年我厅未接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接到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审已裁定驳回起诉。

、载体建设

  一是进一步丰富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2017年,为了回应社会关切,我厅共举行1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意见征求1条、政策解读9条。二是公众参与的个子栏目:厅长信箱、网上投诉,留言并已回复数1156条。三加强微信和微博的建设,2017年运行官微,截止目前我厅官微粉丝量已增长到116943是开通了热线电话或值班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方便信息及时传递公开。开通了中高考招生考试信息咨询电话,公布了举报违规违纪教育办学行为的热线电话、节假日安全值班电话等。

八、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017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72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0件(其中主办、分办、单办11件,会办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52件(其中主办、分办、单办38件,会办14件),做到办结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100%,承办工作得到省人大、政协充分肯定,我厅被评为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先进承办单位、柯森林同志被评为先进承办工作者。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知情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海南省教育厅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省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载体建设有待加强,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保障人员等等。对此,我厅将强化日常运营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以形象提质量,加快推进海南教育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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