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4楼426A办公室,邮编:570203;电话:65322302)。
(一)概述
海南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及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海南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公众对教育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
此外,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海南省教育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文件已公布在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主页(http://edu.hainan.gov.cn/edu/0201/newxxgk_list.shtml)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中。
(二)主要内容
一年来,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了教育规划、 专题专栏、教育动态、大图宣传、2020年重点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意见征求、公示公告、双随机等栏目信息,经认真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动态信息1245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1条,微博公开信息数1285条,微信公开信息数169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总计4238条。同时分别召开三场新闻发布会: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布会,海南省新闻办发布厅举行《健康海南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形式
我厅政务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该网站是海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和及时发布信息的主阵地,网站地址为:http://edu.hainan.gov.cn。
2.微信、微博。微信账号为“海南省教育厅”;微博地址:http://weibo.com/u/5319007673。
3.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4.通过中国教育年鉴、海南年鉴等主动公开省教育厅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1.开展厅门户网站建设。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及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要求,2020年教育厅网站内容建设,以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为重点,全年共发布22篇政策解读文件。解读的形式也采取多样化的形式表述,图解政策共发布3篇。
2.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2020年是高考综合改革首次落地之年,厅政务新媒体平台全程、全息做好新高考政策解读和考务服务工作,并在高考前后开设4次高考网络咨询专场,直接惠及师生家长5万余人次,有效促进新高考改革平稳落地。 在全民抗疫斗争中,厅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疫情信息和防控举措,并开设“海南教育在行动”专栏,聚焦展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抗疫故事,以及协助复工复产典型事迹。疫情期间共发布专栏文章近200篇,总阅读量超百万,助力海南率先在全国顺利实现大中小幼全面开学、安全开学。厅政务新媒体还对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权威央媒,联动南海网、学习强国海南平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刊发海南教育系统师生抗疫网文80余篇,征集展示师生抗疫书法、美术作品4500余件,有效凝聚起广大师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精神动力。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省教育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到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网上申请;二是现场申请,根据省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要求,省教育厅在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民生教育窗口,省教育厅进驻中心的部门)专门开设了海南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信息窗口,安排专人接受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现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书面申请,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也可以书面申请政府信息。我厅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严格按照《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指南》的要求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厅共收到9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传真形式0件,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1件并都按时办结),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件数为9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件数为0件。我厅申请件由专人负责受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未接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我厅未接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省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2020年度海南省教育厅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八)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监督电话:0898-65316587;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443房;邮政编码:570204。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16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0 |
1,53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0 |
0 |
92,4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6.3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海南教育融媒体还没建成,导致教育政务公开宣传及传播不广泛、影响面不广。2021年实现海南教育融媒体中心成立,整合市县、高校媒体力量,提高宣传覆盖面及影响力,提升宣传内容的质量,更好地服务政务公开建设。
2.工作人员不足,导致政务公开形式单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充实互联网技术力量,丰富政策解读和网站内容的呈现形式,如开通快手,腾讯视频号等进行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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