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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银发精英”汇聚计划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面向国内外积极吸引教育领域退休人才到我省服务,根据《海南省教育领域“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实施方案》,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2023年度教育领域“银发精英”汇聚计划人才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南工作,符合《海南省教育领域“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实施方案》人员条件的省外退休高层次人才,或目前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协议到岗工作的省外退休高层次人才。已入选我省其他人才项目的退休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分类标准A、B、C类标准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标准的年龄要求70岁以下,符合B、C类人才标准的年龄要求65岁以下,特别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原则上协议聘期五年以上,且每年在琼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流动的情形。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按照管理权限,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学校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合格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受理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公示发布。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发放“银发精英”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海南省教育领域2023年度“银发精英”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申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
(三)申报人员退休证;
(四)其他佐证材料(包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所列科研项目、获奖、论著、专利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五)申报截至时间2024年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艳楠,联系电话:0898-65230601。
附件:海南省教育领域2023年度“银发精英”申报书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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