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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屯昌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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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我县虽然顺利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实现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但基础差、底子薄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均衡仍是低水平的均衡,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日愈增长,而我县受经济和历史等方面的制约,教育质量水平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不相适应。如何提高教育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县老百姓需求,已成为我县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顶层设计,2016年8月召开了以教育改革为主题的县委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屯昌县委关于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意见》,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一、主要做法

(一)实施学区制办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我县于2015年春季学期开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试点工作。全县分为六个学区,坚持以区域为基础,以优势互补为原则,以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吸纳若干所学校组建一个学区,捆绑式发展。各学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发展规划、目标和计划,并成立了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学区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和学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学区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区内教研成果、教育资源、设备与人力资源共享。结合“送教下乡”开展学区内教研活动,2016年共送教124场,开展主体讲座64个,1000多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了活动,参训教师教学技能得到明显提高。

(二)落实与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调动校长办学积极性。为明确政府与学校教育职能,减少和规范政府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我县出台了《屯昌县落实与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试行办法》。该办法通过扩大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学校财务管理自主权、学校设备设施管理自主权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自主权等四个方面自主权,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理顺学校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以打造“一校一特色”为目标,拓展学校内涵发展,充分调动校长办学积极性。

(三)设立校长基金,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从2017年起,县政府在部分学校设立“校长基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校长基金”主要用于表彰奖励优秀教职员工、资助名师工作室和教研活动等。通过“校长基金”激励性措施,扭转部分学校、部分教师当中研究氛围不浓、潜心从教教师不多的现状,努力引导老师们沉下心来,静心教学。

(四)建立校长和中层干部人才库,实现校长队伍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建设,将年轻优秀的学校中层干部纳入校长后备干部库、年轻优秀教师纳入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库培养,为屯昌县教育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通过挂职、跟班学习、外出培训等途径重点培养后备干部,原则上任命新校长,需从校长后备干部库人员中产生;任命学校新中层干部,需从学校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库中产生。

(五)理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县教育局依法履行对全县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实施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包括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管理等职责。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在县编办核定的总编制内,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核定的编制进行统筹调配教师,工资等关系的转移由县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在该调配教师到新岗位后统一办理。

(六)探索建立教师转岗退出机制,促进教师的均衡优化配置。一是对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当年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转岗到非教学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提前30日书面通知,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解聘。二是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教师,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七)建立健全常规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管理。为规范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屯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试行)》、《屯昌县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试行)》、《屯昌县中小学生学习常规》和《屯昌县中小学教研工作常规(试行)》等学校常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教学计划和总结、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考试与评价”等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明确了县级教研工作、乡镇中心小学教研工作、学校教研工作和教研员的工作职责任务。

(八)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益。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谈论式、参与式教学,实行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高效课堂教学改革,如屯昌中学、向阳中心小学、屯昌思源实验学校等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良的学校取得显著的效果。完善分层教学试点工作,面对不同学习层次的学生因材施教,发挥优势,打好基础。如开展试点工作的新兴中学、新兴中心小学、南坤中学、南坤中心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红旗小学等六所学校,各自开展的试点工作都有不同的收获,对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出新要求,不断尝试探索符合教学实际与学生发展的有效策略。此外,指导学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社团等活动,陶冶情操,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

(九)引进优质资源,提升教育水平。为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一县两校一园”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引进工程,我县主动打破思维局限,发挥优势,积极引进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势资源共享。一是主动与海口市开展教育战略合作,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和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屯昌中学和海口市华侨中学、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和海口市一中、红旗中学和海口市第九中学结对帮扶。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海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书》的相关合作内容,主动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开展教育战略合作,屯昌中学和向阳中心小学分别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高级中学和湖塘桥中心小学结成对子,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教研教改活动。三是积极引进外省优质教育资源,2016年屯昌思源实验中学与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成功实现合作办学,创办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屯昌思源实验中学,现已落地办学。面向全国招聘4名中小学校长和15名学科骨干教师,整体提升了办学档次和品位,促进了教育资源互补,实现优势资源共享。

(十)建立中小学控辍保学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出台并印发《屯昌县镇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屯府办〔2015〕103号)和《屯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意见》(屯府办〔2015〕95号),实行属地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镇委镇政府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建立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控辍保学”管理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方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十一)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作用,激活学校发展动力。根据学校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在3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内,排在前面的10%人员和排在后面的10%人员的绩效工资总额相差8倍以上。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全面贯彻《中共屯昌县委关于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激发了学校办学活力,学校管理日趋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学校的发展日趋系统化、多元化、特色化;点燃了教师工作热情,教师主动工作、主动创新,认同改革、参与改革,教学方法不断创新,教学风格日趋成熟,教学水平明显提高;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学生主动学习,爱学习、爱学校、爱老师,学习成绩稳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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