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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 实现昌江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昌江)

  • 发布日期: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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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江黎族自治县是全国闻名的“木棉之乡”、“芒果之乡”,户籍总人口26.5万人。截止2015年秋,全县有幼儿园39所(其中公办11所,民办28所),另有农村公办小学附设幼儿班15个,幼儿园数比2010年增加了17所,在园(班)幼儿8473人,比2010年增加了3768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4.87%,比2010年提高了27.77%,全县幼儿教师496人,其中公办207人,占41.7%,民办289人,占58.3%。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突破口,以规范办园行为为抓手,以提高教师素质为主线,坚持科学发展,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全县学前教育取得良好的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学前教育工作顺利推进。县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范畴,有效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体制,教育、发改、财政、住建、人社、国土、卫生、食药监和乡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发展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按照“巩固中间,延伸两端,以两端促中间”的教育工作思路,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立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三是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实行园长负责制,确立了公办幼儿园的独立法人地位,公办幼儿园园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考核、任命、管理。

二、建立机制,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发展。我县为保障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一是确保学前教育专项工程建设资金。坚持“分类推进,统一标准,加快普及,全面提高”的原则,加快全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共投入建设工程项目资金3645万元,共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15489平米,同时,县财政投入设施设备、美化绿化等配套资金672万元。截至目前,实现了全县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同时,还在人口较多的乌烈村、峨港村设有公办幼儿园。二是将十二年免费教育政策向学前教育延伸,实行农村公办幼儿园“一免三补”( 免保教费,补图书费、生均公用经费、燃油费)惠民政策。三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农村公办幼儿园聘请工勤、保安人员等共59人。

三、严格把关,引领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一是把好入门关。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严格执行《海南省幼儿园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幼儿园的审批程序,保证幼儿园良好的准入条件。二是把好年检关。制定《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认真督查,对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进一步督促幼儿园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三是把好整治关。为切实做好未注册幼儿园年度整治工作,我县每年都由县政府牵头, 组织教育、公安、卫生、住建、食药监、消防开展制定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取缔了3所未注册的民办幼儿园。

四、整合资源,充实幼师队伍力量。充实幼师队伍力量,提升幼师专业素养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是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人员编制,县教研部门专门配备一名学前教育教研员兼专干。二是拓宽学前教育师资来源渠道。2010年,从全县具有幼师专业资格和其他专业的教师中转岗培训36人到公办幼儿园任教。2012 -2014年,面向全省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16人。三是加强幼儿教师培训。2011年至2015年全县幼儿教师参加 “幼儿教师教学技能远程培训项目”培训226人次。2013年8月邀请省教培院专家到我县举办园长培训班,83人次参加培训。2014年9月举办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为全县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师资力量保障。

五、扶持民办,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我县切实履行职责,大力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一是政策扶持。出台了《昌江黎族自治县普惠性幼儿园界定标准(试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公办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格局,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财政投入为支撑、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资金扶持。2012年我县财政扶持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资金10万元,2013年扶持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资金20万元,既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又改善了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缩小了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办园条件的差距。同时大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举办幼儿园,不断扩大农村办园数量,有效解决农村适龄幼儿“入园难”的问题。三是制度扶持。将民办幼儿园的教师职称评定纳入全县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系列,民办园教师享有与公办园教师同等的职称评定资格;将民办园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全县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民办园教师享有与公办园教师同等的培训机会;合理制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依法保障民办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我县学前教育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实现了长足的发展, 但与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要求,与广大家长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更加坚持科学发展,继续努力,开拓进取,加强管理,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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