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进入关怀版

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制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日期:2012-03-27 
  • 来源:
十项教育体制改革方案之二
 
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制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制

  (二)项目负责人
  石秀慧(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三)项目责任主体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四楼449房间,邮编:570203。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海口市琼山区流芳路16号,邮编:570102。

  (四)项目具体负责人
  韩忠泽(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常务副主任),
  陈夫义(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院长)
 
  (五)项目实施机构
  海南省教育厅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改革项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
  组    长:石秀慧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副 组 长:韩忠泽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陈夫义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
  成    员:黎当贤  海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王孝云  海南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方  鸣  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
    陈东云  海南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陈振华  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林  吉力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调研员
    吴丽华  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学院院长
    龙官吾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
    周积昀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
    吴  益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
    马向阳  海南中学校长
    陈  力  海南国兴中学校长
    曾纪宁  海南华侨中学校长
    陈亚耀  海口市第九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由韩忠泽兼任。

  (六)项目工作机制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协调,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牵头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相关工作。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指导下,由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和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监测工作。

  二、项目背景

  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核心目标,在于注重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青少年学生具备良好的知识教养和能力水平以迎接未来社会的挑战,这是当前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普遍关注的一个教育热点问题。英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推行的教育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相关的测试与评价,这既是加强国家对学校教育的中央化控制,也是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美国20世纪60年代以来,多个团体和评估专家参与了评估模型的研发,逐步推开了为调查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成绩的全国学力测试,这一测试项目被称为国家教育进展评估(NAEP)。日本2007年起恢复了停止43年之久的全国学力和学习状况调查,参照PISA等国际项目的试题特点,重点考查中小学生对国语和算数(数学)这两门基础课的知识掌握和灵活应用情况,同时还对学生和学校进行了背景状况调查,这一全国性的学力调查现已被制度化。欧盟委员会2002年确定了29项内容的教育质量监测指标,2007年以来调整合并为16个核心指标,欧洲理事会2003年又批准确定了从终身学习角度监测教育质量的5个基准,在教育质量监测和提高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其《教育质量定义》文件中提出了教育质量的五个要素,与当今国际社会认为的考察和评价教育质量的五个要素基本吻合一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从1997年开始启动了“国际学生评价项目”(PISA),旨在测量义务教育阶段末期15岁在校学生如何为生活做准备以迎接知识社会的挑战。1995年由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组织实施的TIMSS,也是效果较好的教育质量监测方案。

  在我国,国家教育部先后成立了教育部基础教育监测中心(2005)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07),从宏观和微观开展基础教育发展及质量监测,通过拟定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组织实施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为各地开展基础教育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同时,部分省市也相继成立了省级研究机构,如重庆市已经进行了较好的研究与监测工作(2010),而北京市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使用定量与定性研究结合的方法,以基础评价框架子系统作为基石(王云峰,胡进,张咏梅,2009)。学术界对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控的理论与架构也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此外,对于教育质量内涵的研究,也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结果。这些实践和研究成果为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三、项目实施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准专业性、高系统性、低成本性及高收益性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阶段目标
  1、试点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质量监测评估工作先行在海口市、文昌市、屯昌县和昌江县开展试点。省教育厅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领导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具体工作机构挂靠在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级试点各样本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相应建立工作机构。省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建立起质量监测具体工作方案,初步研发出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初步建立起质量监测采集、分类、分析和总结数据库,在各试点样本市县实施基础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取得初步试点成果。

  2、改进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底)。争取成立独立建制的省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独立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质量监测样本市县。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度和机制、质量监测工具和数据库等进一步健全,形成功能比较健全、实施有效的学校管理监测体系、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学生全面发展监测体系。

  3、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后)。在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标准的框架下,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全省全面开展,省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

  四、项目改革措施

  (一)自上而下,政府主导。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需要由政府主导,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政府这一层面,要出台相关的意见,不仅要履行教育职责,更要强化质量意识,把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的建立、实施、评估纳入政府教育工作中。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评估运作方法,对省、县(市、区)等区域范围内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进行监测和科学评价,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和主要领导任期考核的指标体系。指导县(市、区)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活动,分析监测结果,研究存在问题,为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层面,要以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为中心,运用质量监测手段,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自我监测。

  (二)科学论证,专家引领。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需要有一系列的政策研究、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分析作为保障。在准备、启动和运行阶段,需要反复地进行科学论证和专家引领。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指导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的专家资源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作用。

  (三)建立机制,完善程序。建立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公民素养、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影响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和社会因素纳入质量监测的主要内容,参考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已经出台的测试项目,并结合我省实际,丰富和完善监测内容、监测手段和监测程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指导下,加强与高校及有关研究部门的合作,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测、评价与指导系统,更加科学、准确地评价我省、县(市、区)和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业质量状况。同时结合中考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根据对学业质量分析,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专项调研与指导,为教育决策和教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学校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深化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加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四)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先在部分试点市县的个别年级,开展一、两门学科的监测评估,取得经验和成效后,再进一步扩大监测评估市县、年级和科目,逐步建立起健全的、常态化的中小学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机制,形成与国家监测与评估体系挂钩的省、市县二级监测网络体系。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和督导评估、省一级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的规范化学校建设,特别是软件建设。建立规范化学校复核、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有效教学”实验研究,重点围绕课标、教材、课堂开展研究,努力提高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有效性。

  五、项目进度安排
  2012年2月―2012年4月,制订项目试点工作计划,分解职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合作,抓紧研究监测科目和对象,并开发相应监测工具。印发通知试点市县做好监测评估筹备工作。
  2012年5月,组织工作队伍到外省交流和学习。
  2012年6月―2012年7月,在4个试点市县开展监测工作,采集、录入监测数据,并开展数据分析,归总分析结果,起草分析报告。
  2012年8月―9月,总结前期监测评估工作的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改进监测工具和工作方式、方法。
  2012年10月―11月,向4个试点市县反馈监测评估结果和意见。2012年12月,向新增市县反馈监测评估结果和意见。对一年来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总体反思和总结,撰写监测评估工作总报告,向教育部和省政府汇报。布置各机构继续健全监测评估的各项工作。
  2013年,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工作,增加监测科目和对象。积极沟通省有关部门,争取设置专门的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等。

  六、配套政策
  (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经费
  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是我省教育事业亟待新建立的工作机制,需要省里出台相关经费投入政策和措施,建立专项经费,并逐步实现经费投入常态化。此项目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之一,机制建立起来后也将实现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对接和挂钩,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从这方面来说,也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划拨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措施,支持项目工作的开展。

  (二)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专职机构和工作队伍
  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制的建立,省和各市县都需要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来从事。专职机构和队伍的性质、地位、编制、职能、工作经费等,需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政策予以明确。

  (三)高考、中考配套改革
  监测与评估在于监控和指导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要体现在初中毕业升学和高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核质量的提高。深化初中和高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既是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和目标改革的导向,也是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导向。

  (四)监测与评估人员培养和业务培训
  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是教育质量监控成效的人力资源保障,我省要出台监测与评估队伍的培养培训规划、计划和方案,明确培养与培训经费来源等。人员培养培训需要也需要国家提供相应的师资、经费、实践指导等支持。

  七、保障条件
  (一)机构设置
  省教育厅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机构、领导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时机成熟时争取成立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实施质量监测工作的各市县要相应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机构,保证监测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队伍建设
  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队伍在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学科专业人员队伍的基础上,要不断吸收全省教育系统的专家、学科骨干教师参与监测评估工作。依托国家教育部、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力量,加强我省监测队伍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我省教育质量监测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经费保障
  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任务重,业务多,难度大,需要提供运作的经费保障。2012年开始,省教育厅、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要安排相应的办公经费,并争取省财政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经费。

  八、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建立新机制
  风险:我省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机制,缺乏切合实际的既有模式和有效经验可借鉴,所开展的工作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

  应对措施: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做法和经验,积极争取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技术指导,加强与取得一定成效的兄弟省市的沟通和交流,总结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制。

  (二)队伍状况
  风险:目前成立的工作队伍、领导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还仅是临时性的、兼职队伍,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开展监测与评估工作任务中、难度大。

  应对措施:加强队伍培训与提高,制订计划、分批选送有关人员到国家和外省学习和考察;主动邀请国内专家来我省开展培训和指导;争取组建专职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尽快提高监测与评估专业化水平。

  (三)经费条件
  风险:在我省教育经费不宽裕的现状下,监测与评估工作经费能否列入预算,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经费能否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还未确定。另外,此项是全新工作,哪些方面需要资金,需要多少资金,也缺乏科学、准确的测算。
  应对措施: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列入预算,安排专项经费;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和项目,争取少花钱,多做事,并取得成效;认真做好各年度工作资金测算,提交更加科学准确的经费预算报告,保证预算经费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四)监测与评估标准和工具
  风险:目前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标准尚未颁布,如何制订科学、规范、有效的监测工具,为标准服务,存在较大难度。

  应对措施:加强队伍培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充分借鉴国家和各省市的监测工具,紧扣中小学课程纲要和教学目标,并结合青少年学生身心实际,研究开发我省教育质量监测工具。

  (五)监测与评估结果分析和指导
  风险:监测评估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得出怎样的结论,才能更有效、有针对性地对被监测对象开展指导,存在较大的理论和技术难度。
  应对措施:加强队伍培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制订和开发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数据分析、归纳结论的结果分析工具。有针对性地对监测对象开展指导和改进工作。

  (六)项目进度
  风险:队伍工作经验不足,项目进展缓慢,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
  应对措施:抓紧有关人员的培训考察,提高业务能力。抓紧制订工作计划,分解职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开发监测工具,在试点市县取得实质性进展,把工作进一步铺开。

  九、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
  项目推进过程中,要逐步建立起中小学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标准及说明、监测与评估一系列的测量工具和评价工具,并形成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各阶段报告和课题研究结题总报告。建立和推广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制度,对于及时、全面、系统掌握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实际状态,为我省发展基础教育、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科学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号-3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