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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 发布日期:2006-12-06 
  • 来源:

2006年海南省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文件之四

努力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06年4月6日)

      我县地处五指山腹地,是一个集“老、少、山、穷”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辖10个乡镇107个村(居)委会,地方总人口13.0694万人。2004年全县生产总值53274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536万元,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256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75元;2005年全县生产总值62635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273万元,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251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38元。现有中小学153所,现有在校生24323人,其中,农村中小学148所(其中教学点42个),占学校总数的96.7%,现有在校生17915人,占学生总数73.65%。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县根据《海南省2005年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实际行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动员,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作法和体会是: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我县对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工作十分重视,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来抓,县长亲自批示,分管副县长亲自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先后印发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印发了《琼中县2005年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各学校也充分利用电视、墙报、网络、召开家长会、印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党政机关、农村、学校、社会各界,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意义、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创建活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给予鼎力支持和大力配合,坚决抵制和举报教育乱收费行为,为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宣传的到位促进了认识的提高。从县委领导直至一般群众都认识到,规范教育收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提升教育社会地位的重要举措。更认识到,贫困县的教育收费不能有任何违规行为,教育乱收费行为将会增加学生家长的负担,对学生入学产生负面影响。学校负责人深知,如因乱收费造成入学率降低,学校负责人将负主要责任,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了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为确保不发生教育乱收费现象,我县对规范教育收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和县教科局除了分别与各乡镇政府、各学校签订“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外,还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时,从县直机关抽调机关干部组成14个开学工作组分别深入各乡镇中小学校,监督学校收费工作。各乡镇政府也各自组织“义务教育执法队”到辖区内的各学校进行检查监督。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琼中的落后归根结底是教育的落后,尽管我县是“吃饭财政”,教育投入非常有限,但为了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县依靠上级的支持,以增加教育投入为重点,狠抓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

     (一)努力做到“一个增加”。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法规政策,明确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切实增加教育投入,未发生挤占、平调、截留和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2005年,全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4375万元,比2004年增长38.9%。其中上级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我们一分不少的投入教育使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我县严格按规定的30%的比例拨付教育部门,“两免一补”专项经费,我们全部用于农村学生和贫困学生,县财政还增加安排14万元,使24054名学生受益。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我县严格按“三集中”的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县财政还配套157万元,消灭了全县现存的D级危房,校容校貌得到极大改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县财政专门列入年度预算,全年安排130.3万元,远超过省定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教职工工资,我们做到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培训经费,县财政专门安排45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做到征收多少,我们就拨付多少。同时,我县还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截止目前,捐资助学资金总额已达到74万元。

     (二)坚持做到“两个必须”。一是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我县实行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2005年初,县政府与教科局负责人签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县教科局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各岗(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学校负责人,学校校长与年级组长、班主任也相应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格局。二是必须加强督查工作。我县设立信访办公室,规定凡是实名举报的乱收费案件必查,凡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转来的乱收费投诉必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意见。此外,我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教育收费政策、教育收费项目、教育收费标准、学校收支帐目,由县政府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和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在春秋两季开学时开展督查,认真清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所有收费,使学校不以任何理由擅自开口子、提标准、乱收费,不以任何形式摊派报刊、教辅材料和教学用具等,真正做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群众明明白白交费。近几年来,教育乱收费几乎为零。

     (三)严格执行“三项政策”。一是招收高中阶段新生严格遵守“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2005年省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500人,根据我县高中的实际承受能力,以20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招收择校生50名,纳入招生计划统一录取,未超规定标准(即入学时一次性收取不超过3000元择校费)收费。二是图书选用严格执行“三限”(限目录、限册数、限金额)政策,除国家规定的学生用书外,在学生自愿、家长认可的基础上,各学校所需教辅材料,一律由县教科局普教岗、县教师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审查严格把关。三是切实落实农村“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政策,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行为。

     (四)扎实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建章立制。我县制定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我县坚持正面引导,以树立师德先进典型为突破口,每年组织先进教师事迹报告团,到各乡镇巡回报告,每年进行11场次,受教育者平均每年达1600多人。三是严格收费标准。切实按照“一费制”进行收费,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的规定,学校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各种赞助费或建校费,并妥善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收专用,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统一管理;对代收费项目,每学期向学生结算清楚,并向学生家长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年来,通过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杜绝了乱收费案件的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赢得了群众好评,创造了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2005年,我县小学入学率99.7%,初中毛入学率101.9%。

     三、立足长远,长效创建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创建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对教育的资金支持,在教师培训、教学仪器和器材购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三是继续通过社会舆论的宣传,通过设立教育发展资金,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在社会上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四是继续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对规范学校收费进行经常性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五是继续探索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一如既往抓好创建工作。

     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应尽职责,更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职责。今后,我县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标本兼治,以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为契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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