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田淑兰
(2006年1月12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0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今年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上午,周济同志代表教育部党组作了重要讲话,对教育系统如何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吴官正同志报告精神和教育系统实际,讲几点意见。
一、2005年的主要工作回顾
2005年,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实施纲要》,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又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自觉把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彻全年工作始终。教育部党组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做出安排。各地各高校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许多地方和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加强领导;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巡回宣讲、辅导讲座、理论研讨等各种形式,营造良好的氛围;认真制定《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教育部党组颁布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后,75所直属高校以及设党委的10个部直属单位全部按照要求制定了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一些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也制定了有各自特点的具体意见。根据《实施纲要》任务分工,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启动了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试点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近三年工作安排和中长期规划。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大中小学积极探索如何结合青少年实际,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廉洁教育的内容,采取编写廉洁教育读物、开设廉洁教育讲座、组织专题团队活动、开展文艺演出、创办廉政专题网页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有效途径。在过去一年里,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契机,认真总结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努力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地各高校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从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工作,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2005年,全国31个省(区、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在一些地方继续得到较好执行;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一些高校与录取挂钩的乱收费问题基本得到遏制。全国共查处违规乱收费问题4721件,清退违规收费3.06亿元。总体上讲,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涌现出一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和学校,群众对教育收费满意度不断提升。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信访局的统计,群众对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9%和30.3%。一些地方开展的行风评议中,群众对教育部门的满意率又有新的提高。
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和部门任务分工,着力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业务部门自觉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党政各个部门共同开展反腐倡廉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形成。2005年底,教育部党组成员听取了各自分管司局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要求,取得很好效果。
2005年,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并按照中央关于“五个不许”的规定和教育部党组“六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一些地方和高校结合实际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也取得较好效果。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廉工作普遍展开。教育部党组对直属机关、直属高校119名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批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签订了廉政承诺书。部分直属高校也层层签定廉政承诺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函询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部分省市和高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工作取得新的经验。
四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2005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处理信访举报68979件(次),立案6821件,结案65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76人,挽回经济损失9121.8万元。受到处分的人员中,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55人,455人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省(区、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高校办案工作的指导,依纪依法办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教育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提出《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共同召开了研讨会,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坚持改革与健全制度,源头治本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入,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落实。一些地方和高校集中清理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规范财务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干部竞争上岗和任前公示制度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基建(修缮)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图书、教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推行。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强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六是深入开展执法监察,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实行了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招生考试安全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地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开展了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资金。一些地方和高校还围绕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勤政,也取得较好成效。
2005年工作的实践表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也证明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真抓实干,反腐倡廉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实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高校在基建工程和物资设备、教材、图书、教具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有的案件给教育系统带来恶劣影响;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纠风工作任务仍很艰巨,群众还不满意;一些地方和高校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制度和政策措施还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到位;我们在队伍建设、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教育快速发展形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有效的对策和方法还不够多。我们切不可对工作的成效估计过高,更不可对存在的问题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努力,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持续深入地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0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继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构建和谐校园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健康成长服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用改革与制度创新的办法来解决深层次腐败问题,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实施纲要》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标准。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出,在2007年前要建立完善48项制度,争取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起反腐倡廉制度的基本框架。去年教育部已经完成12项制度,今年将要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约20项,包括:《关于直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直属高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部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公职人员非职务行为具体规定》、《直属高校公职人员公务行为具体规定》、《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仪器设备、医药等大宗物资采购监管办法》、《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2006年是制度建设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要围绕规范决策行为、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以及加强财务、基建、物资采购、校办企业的监管等方面,深入推进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监管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和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和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等问题,强化财务内部监控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加大全程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图书、教材、教具采购改革,建立集中采购和监管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要要把2006年作为制度建设年,按照周济部长提出的“有的放矢、切实可行、阳光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工作。要与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相结合,纳入今年重要工作议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教育部将对直属高校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各高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年底前要向教育部做出书面报告。
(二)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不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依然是中央部署的2006年纠风工作内容之一。对此,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广大群众热切企盼,教育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努力的方向。借此机会,简要回顾一下三年来治理工作的情况。自2003年中央纪委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列为全国纠风专项治理重点以来,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工作思路,一方面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收费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努力推动政府加大投入,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成效日益显现。据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的统计,从2003年到2005年,群众举报、清退违规收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数量逐年下降, 2005年与2003年相比,群众举报减少了3915件(次),下降了58%;清退违规收费减少了3.86亿元,下降了60.41%;处理相关责任人减少了2173人,下降了38%。群众举报连年下降,说明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从今年起,治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节点,其标志一是国务院决定从今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这项改革将从根本上为治理农村教育乱收费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义务教育法》修订已经国务院讨论通过,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将逐步规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三是治理工作将更加注重治本,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规范教育内部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教育部门的公信力;更加注重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努力造就和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在今年工作中突出抓好五个“严格”:一是严格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的地方不出现乱收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举国关注,事关重大,必须全力以赴把好事办好,不能有任何闪失。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后,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经费不落实,应追究政府责任,不准向学生乱收费;经费到位后,除可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更不准出现乱收费问题。学校乱收费,则应追究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陈至立国务委员在部署这项工作时指出:“总体算帐,这项改革将涉及上亿元的资金,是前所未有的巨额投入。管好用好这笔投入,既是重大机遇,也是新的挑战”。因此,必须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春季开学后,西部各省(区)要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向教育部反馈真实情况。其它地区,要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实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的中小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二是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今年起各地不得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要积极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坚决地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三是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力争逐年有所降低。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再提高。要把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择校收费不得用于教师个人福利。四是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继续巩固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坚决制止与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严格落实已经明确的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五是严格限定中小学教材价格。今年,教育部将配合国家发改委和新闻出版署等部门,全力推进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推行中小学教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坚决把过高的教材价格降下来,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同时,坚决制止学校统一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另外,还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收费听证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教育收费。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大部分省(区、市)已在去年开始启动,但尚未形成社会氛围。今年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力争有较大突破。上半年,七部委将召开专项治理现场交流会,宣传一批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的典型,深入推动教育行风建设,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6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综合治理,坚决防止招生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有效监督,认真纠正学术活动中的各种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重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三)深入开展教育和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对照党章要求,认真找差距。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五个决不允许”,深化制约监督。积极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把廉洁教育渗透于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学生培养、后勤服务等各个方面,努力营造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的和谐校园氛围。开展试点的十个省、市要在6月底前向教育部提交总结报告和建议。要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围绕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领域,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继续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领导干部“六不准”的要求,认真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职取酬问题。上半年,教育部将对直属高校落实“六不准”情况进行检查,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见。要严肃党的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要根据中央纪委和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针对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清理检查,发现领导干部有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发现严重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重点查办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出版、图书药品采购等工作中给予或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查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
严肃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腐败分子任何时候都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行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尊重和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逐步推行办案公开审理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查办案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深入推进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所在地方检察部门的联系配合,认真总结发案特点和规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
三、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能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任务。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贴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本地区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还要监督检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以及“三重一大”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检查实践党的宗旨、维护群众利益的情况,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要特别重视加强对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等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要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继续探索对高校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及其负责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内部监察工作,深入开展高校招生、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加强从决策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水平,不断拓展执法监察工作领域。全面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受理党员的申诉、控告,切实保障党员各项权利。
(二)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紧紧围绕《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风专项治理、查办案件、源头防治腐败等工作,及时向党委、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进行督促检查。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我们坚持十六字方针,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抓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我们要不断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通过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完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充分调动和依靠有关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实际,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研究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大兴学习和研究之风。关于培训问题,我想给大家通报一些情况。从2003年开始,经部党组批准,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连续三年组织了64名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考察了8个国家,了解了国外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些有益做法,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适应教育快速发展对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部党组已经同意,从2006年起启动新一轮海外干部培训工作,再利用三年的时间,对教育纪检监察队伍进行轮训,主要采取到海外高校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的方式,适当组织一些考察活动,每期一个月左右。同时,今年还将举办直属高校纪委书记专题研讨班和查办案件骨干培训班。希望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使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把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对于直属高校纪委书记,我还想特别强调几句。在教育部党组的重视和高校党委的努力下,目前直属高校纪委书记绝大多数都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这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条件,但是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有的纪委书记由于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上,而且由于分管具体业务工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利于监督工作的开展。作为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的精力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要自觉学习钻研纪检监察业务,主动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担负起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同时,也要注意加强修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政治上信任重用、工作上支持帮助、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淡泊名利,严于律己,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树立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做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重要一年。反腐倡廉,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人才健康成长做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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