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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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建中在2006年海南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日期:2006-12-06 
  • 来源:

2006年海南省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文件之三

在2006年海南省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纪委副书记 苗建中

(2006年4月6日)

同志们:

      省教育厅召开这次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教育系统200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刚才,国泰同志代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今年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讲得很好。这里,我代表省纪委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实现民族兴旺发达的重要环节。

     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最终取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而抓好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持“科教兴国”、“科教兴琼”的战略方针,在深入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大力加强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部署的同时,把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融入到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当中去,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教育乱收费、招生考试、办学、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据省审计厅2005年上半年对全省208所中小学的教育收费审计调查,就发现各类违规金额达6668万元,仅省直属和海口市10所中学违规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择校费就有1705万元。对于这些问题,省教育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近年来,中央和省里多次就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今年,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又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自觉实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加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最根本的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育队伍。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就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3月4日,在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又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了容易识别的具体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规范。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八荣八耻”的总体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深入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学习贯彻党章,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与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首先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其次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真正做到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尊重科学,遵循客观规律,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再次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并建立健全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继续着力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管理力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规范高等学校收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当前,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解决好教育乱收费问题。一要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从制度上为解决农村教育乱收费问题创造条件。要加大统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到位,学校能够及时足额使用,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二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要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并对此类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凡经改制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三要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坚决废止和限期纠正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相符合或越权审批、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一律不准超过招生总数的30%。切实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严查严处借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牟利的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高校收费项目,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加大从源头上治理“高考移民”问题力度,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海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抓紧抓好教育均衡化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办学差距。针对学校基建工程、教材和教学设备采购、招生录取、收费、校办产业、办学、人员调动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一是要完善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凡涉及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要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和预算控制,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物资购销、工程项目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教材和教学设备采购和销售监督机制,对购销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推行教材出版、发行招标采购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凡是按规定应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工程项目,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四是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是建立和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要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坚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严治教,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提高教育行政机关的执行力。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教育形象、危害教育改革发展和在教育收费、高校招生录取中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案件。对学校以“改制”等名义违规收费、中小学校违规办班收费、强制性服务收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出台收费政策,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抓实抓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抓紧抓实抓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作为自己的职责所在,强化监管机制。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教育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主动搞好组织协调,协助配合党委(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加强指导与沟通,切实改变一些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责任缺位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必须追究所在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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