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进入关怀版

李红梅:全面履行职责 加大防治力度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 发布日期:2006-12-06 
  • 来源:

2006年海南省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文件之三

全面履行职责 加大防治力度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工委副书记 
                       李红梅
省教育纪工委书记    
(2006年4月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6年的工作任务。

    一、2005年的主要工作回顾

    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探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实施“阳光工程”为契机,全面部署,重点推进,抓紧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海南教育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过去一年里,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自觉把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意见》,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契机,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努力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各学校都成立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积极进行调研,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从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工作。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一些学校也制定了各有特色的具体实施办法。省教育工委还组织了《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组织收看了教育部党组专门召开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视频会议,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进一步加强。

     省教育厅和各学校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和部门任务分工,着力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性不断提高,较好地履行了“一岗双责”任务。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业务部门自觉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党政各部门共同开展反腐倡廉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形成。省教育厅还专门制定了《海南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用制度来加以规范、约束,构建了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初,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对教育厅2005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确定为合格单位。

      2005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认真开展了“清正廉洁,永葆先进”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月活动、知识竞赛、主题报告、示范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得到启迪,获得教益,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拒腐防变的意识。省教育工委、教育厅、教育工会开展了“讲师德,正教风”师德教育先进事迹报告活动,组织了“师德”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全省各市县、各大中专学校巡回演讲26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按照中央关于“五个不许”的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党风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全省教育系统继续开展了清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借用公款的后续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继续清查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继续加强了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工作。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廉工作普遍展开,教育厅党组对机关、直属学校单位新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进行了廉政谈话,部分学校也层层签定廉政承诺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戒勉谈话制度和函询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规范决策行为、行政行为、办学行为、人事管理、财务基建管理,我省教育系统注重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本地区、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通过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以及合理的机制创新,在从严治教、规范管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制定、修订了《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海南省教育厅厅务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海南省教育厅厅长碰头会制度》、《海南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全省性教育工作会议制度》、《海南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同时,继续坚持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坚持讨论任免干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加强了教育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了校务公开评估标准,使校务公开在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抓好案件检查,促进源头防腐。
 
      2005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原则,严格执纪,秉公办案,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使违纪人员得到应有的惩处。据统计,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处理信访举报341件(不含教育收费信访件),立案14件,结案13件,给予18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万多元。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为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及管理上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案发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积极探索加强防范的途径和办法,建章立制, 促进了管理的规范。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还积极督促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物资采购等工作的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规避招投标、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和其他营私舞弊行为。

     (五)真抓实干,务实求效,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005年,全省各级教育部门与纠风、监察、物价、财政、审计和文体等部门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要求,实行“阳光收费”,突出“一费制”、高中招生“三限”政策、高校招生收费三个重点,突出在“早”和“实”字上下功夫,狠抓落实,加大源头治本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构建惩治与预防的长效机制,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政策,省、市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亿多元,加上免除贫困学生课本费,补助民族寄宿班生活费等,共减轻学生负担约3.1亿元。使我省向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迈出了关键性一大步,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按照“集中资金、集中项目、集中区域”的原则,促请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2005年已安排经费1.5亿多元,改造危房和新建校舍22.8万平方米。出台了新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标准,与以前相比,降低了30%。促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开学关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各市县财政局、教育局和乡镇中心校拨付、管理免除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专项资金的情况,学校使用、发放资金及收费情况进行了全程跟踪检查;配合省审计厅开展了对部分学校的收费审计调查,举办了学校收费审计调查情况新闻发布会;会同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全省32个重点学校、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历时近两个月,收到较好成效。2005年,省教育厅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收费问题400多个,都及时予以了调查处理。全年全省清退中小学违规收费金额88.2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通报批评20人。在全省开展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县)活动,经省教育厅等7个部门检查考核,琼中县被推荐为教育收费规范县,并已上报省政府。同时,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及时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动态、新情况,使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对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及时进行宣传,对违规收费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去年,我省未发生因教育乱收费问题而造成群众集体到省上访的事件,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投诉继续呈现下降趋势,各项治理措施逐步落实到位,学校办学行为不断规范,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不断增加。
     
     (六)认真抓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去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省教育厅及各高校均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以信息公开、结果透明、程序公开、操作规范为目标,严格执行 “六公开”和 “六不准”制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为维护海南本地学生的利益,维护海南社会的稳定,省教育厅还会同有关部门对“高考移民”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妥善处理了报名期间 “高考移民”学生家长多次集体上访事件,查实了海口海天学校28名学生及其它学生挂靠我省学籍、高中后两年在我省就读不满两年的情况,共取消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48名“高考移民”考生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的资格。我们积极主动堵截“高考移民”的做法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省教育纪工委和各高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在招生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工作,进驻高校录取现场,对执行招生纪律和招生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涉及违纪违规的投诉、举报,并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保障了“阳光招生”各项规定的实施,确保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开与公正。

     过去的一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继续稳步推进,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实施人才强省、科教兴琼战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市县和学校在基建工程和物资设备、教材、图书、教具采购等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市县和学校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群众还不满意;一些市县和学校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制度还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到位;我们在队伍建设、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教育快速发展形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有效的对策和方法还不够多。对此,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作风和方法,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防治力度,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和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重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我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学习党章,切实贯彻维护党章,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要把党章作为广大党员进行自我教育、增强党的意识的最好教材,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掀起学习党章的热潮,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带头进行专题学习。要结合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整改活动,重点检查党员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方面是否有新的增强;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方面是否有新的提高;检查党员教师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是否有新的进步;检查学生党员在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努力成才方面是否有新的成绩,不断把学习党章落实到实处。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勤恳扎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守党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加强督促并协助委党抓好学习计划的落实,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要紧紧围绕实施中央和省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海南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加强制度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2006年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认真抓好《实施纲要》以及省委具体意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要结合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及本地、本校实际,围绕规范决策行为、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以及加强财务、基建、物资采购、校办企业的监管等方面,深入推进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监管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干部综合考核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和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和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等问题,强化财务内部监控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加大全程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图书、教材、教具采购改革,建立集中采购和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和健全,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效益,加强各级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准则,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水平,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2006年作为制度建设年,按照“有的放矢、切实可行、阳光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工作,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责任分工的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安排,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建立起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积极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把廉政教育渗透到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学生培养、后勤服务等各个方面,全面营造廉洁和谐的校园氛围。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认真领会“八荣八耻”的科学内涵,把它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的始终,与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相结合,以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在权力观教育中充实荣辱观教育的内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课堂、引入实践教育环节,引导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和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认真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区别教育层次,突出教育重点对象,创新教育形式,选准教育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抓好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围绕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领域,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这次会后,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将组织一个检查考核组,对部分厅直属学校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请有关学校做好准备。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强经常性检查,继续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一些单位以各种借口公款旅游等问题,控制、规范公费考察和培训活动。坚决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以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取酬等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委和行政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党章开展工作。

   (五)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研究当前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继续加强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重点查办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出版、物资和图书药品采购等工作中给予或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查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要坚持查办案件整改建议书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抓好源头治腐。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办案协查机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既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又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坚持办案工作“二十四字”方针,不断提高查办和审理案件的水平和质量。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措施。

     (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工作。

     2006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的落实,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制度落到实处;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坚持公办学校公益性原则,2006年起全省教育部门不得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要进行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同时,积极推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缓解优质教育资源紧缺与学生家长择校愿望强烈的矛盾;要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我省“一费制”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扣除相应的免除杂费、课本费后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招收择校生并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或建校费,要妥善解决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实行“三限”政策,加强对招生、录取、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坚决纠正一些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过大、降分录取的问题。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稳定,清理和规范高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学校“双轨”收费、降分高收费和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和标准之外的任何费用,坚决取消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对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服装、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服务性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年内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服务性收费的意见。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制度,合理制定学校开支项目和标准,防止“教育吃教育”的问题,确保教育资金安全有效,提高效益;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把住春、秋季开学关口,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高度重视收费的信访投诉,坚决查处顶风违规违纪的乱收费案件。

    要进一步推进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市(县)活动。各市县要认真学习琼中县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查找自身的薄弱环节,加强检查督促和管理,大力表彰和宣传依法办学、勤俭办校、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以此推动教育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要促请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等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法规政策,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发展教育,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敦促市县政府落实中央、省安排的教育专项经费及需要市县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经费,尤其是敦促市县政府认真落实免杂费政策,严格按省规定的比例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按省定标准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攻坚任务,年内消灭全省现存D级危房,坚决纠正挤占、平调、截留和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经费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年内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县落实教育经费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并实施经费投入责任追究制,对整改不力的市县,提请有关省委、省政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确保“公平、公正”。认真落实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实施“四项重点治理”,即打击并杜绝“高考移民”、违规录取、中介诈骗、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基本工作思路,继续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工作办法,积极参与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维护党纪政纪、实施内部监督的重任,要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贴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本地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监督检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以及“三重一大”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加强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招生、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加强从决策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等制度。重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紧紧围绕《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风专项治理、查办案件、源头防治腐败等工作,及时向党委、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完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充分调动和依靠有关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带头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林建智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政治上信任重用、工作上支持帮助、生活上关心爱护。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自身实际,配足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切实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少淡泊名利,严于律己,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做教育战线上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忠诚卫士,树立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重要一年,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狠抓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保障我省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成绩!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05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