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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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2004年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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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加强省重点高校建设为重点,改革和完善各项教育体制,进一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一、掀起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热潮,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纲要的学习活动。继续依托省教育工委党校举办高校、厅直属学校领导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组织专家学者、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座谈会、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抓好高校、厅直属学校党员的先进性教育。认真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大力倡导执行文化。强化教育系统执行意识,保证国家和我省各项教育政策、决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开展行政优质服务活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学校党的建设。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高校党委换届工作。抓好直属单位(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启动实施优秀基础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大力抓好在大中专学校中青年教师和在校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施“高校‘两课’建设计划”,加强“两课”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开展“两课”教学评比和教学效果调研。积极抓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建设和评估工作。抓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督促各高校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

    5、加强高校和厅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配合省委组织部抓紧调整充实高校领导班子,协助在省属高校中开展行政领导聘任制改革试点。以中专、中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充实学校领导班子。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继续做好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6、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加强对各项教育工程和项目的监督与审计。

    7、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思路和重大部署,宣传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认真做好第20个教师节纪念和宣传工作,表彰优秀教师,提倡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二、落实农村教育在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地位,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8、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研究制订《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代拟稿)、《海南省农村教育十年发展规划》(代拟稿),积极配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指导和督查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9、继续把“两基”巩固提高作为教育重点工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大对农村地区尤其是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海口、三亚、文昌、琼海等市县高水平、高质量“普九”。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加快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继续落实“普九”“三定三包”责任制,积极发动入学,进一步做好“控辍”工作。扩大了免费教科书的发放范围,加大扶助贫困学生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用工情况检查,查处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建立健全“两基”档案资料。进一步做好“扫盲”工作。

    10、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抓好“两基”复查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做好“两基”年检工作。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积极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机制。推动开展教育强县(市)、强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抓好我省国家级义务教育监测试点单位的督导监测工作,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对当前农村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和队伍培训。

    11、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的改革与发展。召开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高中教育改革。继续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的布局调整,积极推动重点高中学校初、高中分离办学,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力量举办高中,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实行普通高中学籍电子化管理。召开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会议,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师资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全省重点中学校长的协作和交流。

    12、加强宣传和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研究制定更优惠的扶持政策,探索有效的办学模式,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快速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严格办学审批,加强财务监管和财务审计,正确引导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宣传。成立民办学校校长理事会,促进民办学校的合作与交流。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研讨会。制定《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的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有关“四独立”的规定,对改制学校进行规范管理。

     13、做好幼儿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和督促落实政府举办幼儿教育的主要责任,积极推动和指导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示范性中心幼儿园。继续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强对幼儿教育教学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办园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4、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快民族地区民族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扩大民族寄宿班,增加民族学生的生活补贴。推行对民族地区教育师资的“定单”培养,落实民族贫困地区教师工作和生活待遇的优惠政策。举办第二期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班,扩大民族团结教育试点市县。

    15、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继续抓好特殊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和特教班的巩固提高工作。在办好省聋哑学校和文昌市、琼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积极筹划在西部新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加强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与培训。努力解决民族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和孤儿等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学工作。   

    三、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为“三农”服务

    16、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今明两年把省教育厅所管的12所中专学校整合为2-3所高职校、5所中职校,整合其他市县、部门办的12所中专学校资源,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扶持每个市县集中力量办好1所独立设置、起示范作用的骨干职业学校;采取评估校产合作办学、委托运营或国有民办的灵活机制,改造部分办学困难、效益较差的职业学校,逐步建立以高职教育为龙头,省管中职校为纽带,市县职校为基础的全省职业教育体系。

    17、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课程和教学内容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促进产教结合、校企结合。继续推动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化中职招生改革,抓好农村职业中学学制改革试点。

    18、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实现国家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大力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办好“小康班”、“9+1”农业、渔业培训班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技术骨干专修班,扩大培训对象和范围。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重点办好示范性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继续组织省职业教育艺术团下乡巡回演出和职业教育成果展以及“三下乡”服务活动。积极响应国家“高校农业科技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农科教结合”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省重点高校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19、加快省重点高校建设。启动省重点高校创建工作。继续做好海南大学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迎评的各项工作。推动海南师范学院顺利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加快建设三亚学院的步伐。积极做好海南琼台师范学校和海南临高师范学校的合并升格工作。加强对新建职业学院教育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协助和支持海口大学城建设。

    20、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深化高校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改革高校基础课程教学,鼓励名师讲授基础课。建设精品课程,开展省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和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加强基础课程教学实验室建设。完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21、进一步加强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高校科研工作,建立优秀中青年教师科研奖励基金。适应我省优势产业发展战略需要,加快科研基地建设,重点推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高校科研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大学科技园区建设,推动在华南热作两院建起生命科学科教及产业化基地,在海南大学建成信息产业区。继续抓好各高校现有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增加重点学科专业点,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与优势的重点学科体系。

    22、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抓住吸引、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创新高校人才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优秀群体脱颖而出。认真做好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带动整个高校人才和教师队伍建设。

    23、加快高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高校校园网和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构建高校校园网资源共享平台,大力扩充网络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推进高校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试行高校之间学生跨校选课学分互认制度。

    五、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4、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启动全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对第一、二批省级课改实验区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各实验区的全员培训提供指导。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情况调研,对省级实验区进行阶段性评估。抓好课改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围绕新课程的校本研训制度建设,大面积推开校本研训。切实抓好我省课程改革重点、难点的课题研究和全省“十五”规划课题的实施管理。召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经验总结暨表彰大会。

    25、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三结合教育。贯彻落实省政府批准的省教育、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综合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申报工作,抓好国家资助我省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的各项工作。

    26、坚持健康第一的思想,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推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提高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质量。健全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和监测机制,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继续做好学生营养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加强学生环保、安全、卫生、预防艾滋病、反毒品教育和国防教育。继续提高艺术教育课程开课率及教学质量。对全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进行专项督查。举办体卫艺师资培训班和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组织好各类体育、艺术比赛。

     27、改革各类招生和考试办法。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改革初中升学考试、高中会考和高考制度。继续严格做好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和录审工作。完善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工作。继续抓好自学考试和社会考试工作。  

    28、加强学校的督导评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省优秀一级幼儿园及省一级幼儿园的评估定级工作,同时检查指导各市、县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依据新修订的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和标准,全面推动各市县开展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启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29、继续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督促各市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按省定比例及时足额拨付农村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管好、用好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优先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协调省有关部门合理均衡各市县财力,逐市县核定财政支出结构,分类安排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敦促各市县依法征收并管好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大力发展校办产业,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继续发动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30、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督促各市县严格实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市县长负责制,根据本地区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将教职工工资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清理兑现民办转公办教师、新分配教师、教师正常晋级工资及补发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31、落实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促请省里尽快出台我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和标准。督促市县政府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在预算内予以安排。学校收取的杂费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实行“一费制”后,争取省、市县财政对公用经费的缺口予以补足。争取省、市县和乡镇三级政府将农村学校欠债纳入“消赤减债”整体规划,逐步化解农村中小学“普九”欠债问题。

    32、加强教育财务检查,加强对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全面清查并坚决治理有关市县拖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各种专项资金按时足额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继续推进高校、中专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后勤社会化管理体系,分期分批逐步推进中学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协调沟通有关部门落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切实做好高校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村中小学特困生资助工作。

    33、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和新建、扩建工作。继续抓好第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切实把好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关,确保按计划完成我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努力改善中小学教师特别是乡镇农村教师住房条件,争取全年新建教师住房8万平方米,新建和改建中小学校舍30万平方米。认真做好第十七批邵逸夫赠款项目启动工作。

    34、加快教学设施标准化建设步伐,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设施标准化水平。继续更新、充实学校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切实抓好学校师生生活服务设施和卫生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全省学校实验用房及其设备、设施建设标准,继续加强常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和相应实验场地设施的建设。启动实施基础教育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继续抓好中小学实验室示范学校建设。组织高校基础学科实验室建设检查评估,提高实验室的管理使用水平。

    七、加快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35、切实理顺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各市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及我省的规定,尽快理顺中小学校长任免和教师调配管理职能,对仍不按规定执行的市县予以通报并限期改正。

    36、抓紧落实教师编制核定工作。省里已审批下达各市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定额,各市县必须于今年6月底以前将编制核定到每一所学校。要严格把好教师队伍的入口关,根据教师缺编情况,在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中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严格编制管理,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和定期调整制度。推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

    37、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和能力水平考试制度,加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教师聘任制,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实行校长竞争上岗,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今年拟选择两个市县作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校推行教师聘任制改革试点。

    38、加强教师和校长的培训工作。督促各市县落实省政府关于“教师培训经费实行由政府、学校、个人按比例合理分担的机制”的规定,保证培训经费投入。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以新课程改革为主要内容,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切实抓好中小学教师课改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与考试。未来五年,每年选派50名校长和教师到国家重点师范大学或教科院所培训;每年选派50名校长和教师到国家一流中小学跟班培训;在全省660名国家和省级骨干教师中选200名导师,每人每年带贫困山区3名教师。做好选派30名中专学校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的工作。

    39、制定和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和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的优惠政策。开展为民族贫困地区定向培养教师工作。充分发挥省扶贫支教讲师团的作用,继续开展学校对口扶持工作。
八、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40、抓好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加强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建设,重点抓好省教育厅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实现市县教育(教科)局、各高校、中师中专学校以及部分中小学与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链接,初步建成省、市县、学校三级网络系统。开通海南教育网,建成远程师资培训的窗口。抓好省教育厅与各市县教育(教科)局联通的视频电话会议系统建设。加强网络、网站、远程教育、软件的管理,优化网络环境,确保网络安全。

    41、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计划”。大力推进农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建设。继续做好我省国家级、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全省完全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三室一站”(语音实验室、多媒体电教室、计算机教室和宽带卫星教育电视接收站)建设到位。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和建设,建成海南省中小学远程教学虚拟环境下教育信息资源库。

    42、加强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以多媒体技术为重点的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上的应用,检查各地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情况。做好教育信息化课题的研究和实验,继续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和实践。组织好我省参加全国中学生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工作和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

    九、加强教育法制工作,推进依法治教

    43、做好教育立法和普法工作。争取省政府将《海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纳入立法计划,抓好该项立法工作,推动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做好未来五年内教育立法计划项目的调研工作。继续贯彻实施《海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干部通用法律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在广大教师及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逐步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落实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四落实”工作;继续抓好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和培训工作。在全省组织开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培训和宣传落实活动,切实做好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救济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4、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清理教育行政许可项目,建设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

     45、依法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执法监督和检查。对当前基础教育办学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法定教育职责情况等,依法开展检查,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46、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力度,进一步组织好普通话推广周活动。健全语言文字组织机构,建立语言文字网站。继续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推动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好普通话测试的研究咨询、信息服务及人员培训、测试、考核等工作。继续抓好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一、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47、继续做好出国、来琼留学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做好国家公派留学宣传、申报以及后期录取工作。做好合作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加强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年审。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外国留学生来琼就学。进一步简化留学生来琼就学审批手续,进行外国留学生住宿社会化改革。严格做好聘请外教学校资格申请的审理工作。继续鼓励和引导学校从以聘请语言类外籍教师为主逐步转向聘请专业类外籍教师。

    48、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与交流。做好合作办学单位的年审与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工作。继续做好中小学英语教师暑期英语项目培训。组织外籍教师讲师团到民族市县巡回讲学。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二、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49、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第一把手切实负起第一责任。要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救应急能力。要加强学校消防、食品卫生、交通等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学校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50、要建立我省教育行业风险防范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参加平安保险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维护学校稳定。

    十三、加强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教育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51、加强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海南省教育厅机关公务员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机关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厅机关干部交流制度和轮岗制度,逐步优化厅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的各项职能作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抓好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从政治、生活等方面关心老干部,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52、进一步加强厅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兴学习之风、实干之风和团结之风,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健全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深化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改革,加强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的培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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