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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贯彻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简报(11)

  • 发布日期:2006-12-06 
  •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第11期    2004年8月13日

 海口市委市政府决定
每年新增加1亿元用于发展海口教育

     近日,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王富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农村教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制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口农村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市四套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要完善教育投资保障机制,依法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确实做到“三个增长”。海口市政府每年新增加1个亿(不包括教育费附加),用于建设优质学校和发展农村教育。要积极提倡捐资助学,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个人投资办学,推进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全社会投入、全民办教育的新格局。

    会议强调,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第一责任人,要有“为官一任,兴教一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亲自过问教育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市、区、镇、村“四级书记抓教育、四级首长办教育、四级政府管教育”的领导机制。坚持市委常委会每年不少于1次专门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配合、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制定《市、区、镇、村四级党政重教兴教工作责任考核目标与办法》,重点督查“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目标的落实情况,以及“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坚决落到实处,并将督查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陵水县委县政府
稳步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04年8月12日,陵水县委书记李天才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四套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委、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教育十年发展规划》、《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校领导竞岗聘任方案》。

     8月13日上午,陵水县县长王雄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将陵水县教师进修学校、陵水县教研室、陵水县电教站进行整合,在其基础上设立陵水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陵水县农村教育十年发展规划》与《陵水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各有关部门表示,一定全力配合,努力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为陵水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添砖加瓦。

   目前,在陵水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教育厅派驻陵水工作组的指导下,陵水县教育行政部门正在进行以下工作:

     一是撤并新村、提蒙、祖关、本号和群英学区。按照“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先并后撤”的原则,撤并上述5个学区,建立中心校;把群英中学和群英中心小学整合,办成九年一贯制学校;继续加大整合力度,按照整合资源、布局结构调整的原则先并后撤,把全县现有的135所完小整合为59所。

   二是对城区5所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将陵城镇中学与民族中学合并,扶持民族中学办成完全中学;中山小学利用陵城镇中学场地办分校,中山小学5―6年级学生前往分校就读,同时合理分流实验小学部分学生往中山小学就读;撤并教师进修附小,将教师进修附小学生转入中山小学分校就读。

    三是做大、做强新村中心小学、英州中心小学、本号中心小学、光坡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北斗小学等6所中心学校。更新、充实学校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抓好师生生活服务设施、卫生设施和实验场地设施的建设,增添信息化教学设备,把上述6所学校办成首批示范中心学校。

    四是在陵水中学、中山小学和实验小学进行教师“末位分流”。根据《陵水县教师末位分流方案》,从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评议、打分,按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列,最后2名定为分流对象。

    五是在中山小学和实验小学公开聘任缺岗教师。在东华初级中学、田仔初级中学和本号民侨中心学校公开竞聘校长。

    六是整合县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电教资源。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把县进修学校、县教研室和县电教站优化组合,成立陵水县中小学教师进修教育中心,切实加强全县师资培训机构基地建设。

    七是公开招聘130名教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今年8月,从近年全县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招聘130名教师充实到农村学校。

 

发送:省委书记、副书记,省委常委、省教育工委书记方晓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厚宏、王琼瑛,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政协主席王广宪、副主席王辉丰,教育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策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协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各市(县)委书记、市(县)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县)长,各市县教育(教科)局,有关大企业教育局(处),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电话:65324535传真:65324535 ,65314568 电子信箱:weiluzeng@hainan.edu.cn
(共印2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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