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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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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新闻发布会
(2019年8月14日)


8月14日下午3:30,省教育厅在厅机关第一会议室举行2019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卢焕雄出席并介绍2018年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陈炜介绍我省现行学生资助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处长余娟、海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黄良颖、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周圣杰参加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佘家鼎(省教育厅办公室调研员):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再过半个月,又是一年一度的秋季入学季,如何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近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前不久,教育部发布了最新的学生资助政策,那么我们海南已有的资助政策执行得怎么样,对于最新的资助政策,海南是如何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呢?今天,我们邀请了海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卢焕雄、海南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陈炜、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处长余娟、海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黄良颖、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周圣杰来为大家介绍这方面的有关情况,并作一些政策解读。

首先请卢焕雄副巡视员介绍2018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

卢焕雄(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各位媒体朋友,下面我就海南省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作一介绍。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学生资助工作以教育服务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和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助、奖、免、补、贷”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普惠性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2018年,我省学前、义务、普通高中、中职、高等教育等各学段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受资助学生约44.44万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项目),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受助学生3.76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受助学生12.95万人次、普通高中教育受资助学生9.58万人次、中等职业教育受资助学生12.51万人次、高等教育阶段受资助学生5.62万人次;发放资金约8.03亿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发放资金2817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发放资金13122万元、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发放资金12207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发放资金29554万元、高等教育阶段发放资金22641万元。2018年新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66亿元,资助贫困学生5.13万人。

二、特惠性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2018年共发放教育扶贫资助3.56亿元,资助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学生27.1万人次,实现应补尽补。2018年春季学期发放教育扶贫补助1.89亿元,资助13.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1.03万人、资金1.5亿元,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学生2.8万人、资金0.39亿元。2018年秋季学期共发放教育扶贫补助1.67亿元,资助学生13.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1万人、资金1.38亿元,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学生2.3万人、资金0.29亿元。

三、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全力做好教育精准扶贫,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

省教育厅出台了《海南省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明确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特惠性教育资助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全省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工作进行全面谋划。省教育厅全年召开1次厅党组会、10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教育扶贫工作,开展了2次覆盖所有市县督查检查和3次教育扶贫现场会,督促市县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是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就读1-7级残疾学生特殊补助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处置工作的通知》,增强学生资助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委托海南省标准化协会启动《海南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标准体系》研制工作,开展学生资助标准化建设。四是省教育厅联合国开行海南分行制定了《海南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资助部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市县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期间的场地、人员配备、硬件设备、宣传口径、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标准化要求。

(三)分层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

省教育厅编制了《海南省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分层次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1.省级层面。一是组织召开海南省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总结我省2007年-2017年学生资助成果,解读学生资助政策。二是通过《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海南国际旅游岛商报》、南海网和海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省教育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学生资助工作动态,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特别是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同时,还广泛宣传提醒高校新生防止ATM机转账及电信诈骗。三是组织党员到部分市县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通过播放宣传片、分发宣传折页、解读各学段资助政策和答疑的方式在学校和乡村向贫困学生、家长开展现场政策宣传,并入户为24个贫困家庭学生送去了慰问金。四是到3个少数民族市县开展入村走访贫困学生家庭“暖心”活动,慰问贫困学生家庭,解读资助政策。五是组织学校参加全国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我省来自海南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师范大学的6名学生获得奖项。

2.市县层面。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张贴宣传展版、悬挂横幅、分发致初中和高中毕业学生的两封信、资助宣传折页等材料,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3.学校层面。各高校寄发录取通书时都严格按照要求同时寄发了《国家资助助你飞翔》宣传折页材料,保证每位新生都能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各中职学校统一印制的中职教育招生简章中用一个页面专门介绍中职资助政策,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把资助政策、申报办法及要求邮寄给学生。每学年开学初,都通过宣传栏、广播站、入学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新生介绍学生资助政策,让每位新生充分了解申请流程和评定条件。

(四)构建助学贷款长效机制,实现“应贷尽贷”。

一是联合国开行海南分行部署指导各市县和学校做好预申请、申请受理、政策宣传等申请阶段工作,认真做好现场办理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平稳有序进行,实现“应贷尽贷”。二是召开本息回收动员会,扎实推进本息回收工作,目前,各市县已逐步推行“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级资助中心-高中-乡镇中心校”三级联动机制,扩展助学贷款参与主体,丰富管理路径,逐步推动市县资助管理中心由操作平台向管理平台转变,形成了的本息回收工作长效机制。

谢谢!

佘家鼎:刚才,卢焕雄副巡视员介绍了2018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让我们感受到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抓得扎实有效,在推进海南教育脱贫攻坚、确保贫困家庭的孩子不因贫失学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请陈炜主任介绍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

陈炜(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我省已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一、各学段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教育生活费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适龄孤儿和残疾幼儿等“三类幼儿”可享受生活费补助,每人每年1300元。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教科书费。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3.补助教育扶贫移民学生交通费,每生每年200元。

4.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获得:(1)学习生活费用品费补助,每生每年400元,用于校服、学习资料和交通费等支出;(2)伙食费补助,小学生为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2500元。

(三)普通高中阶段

1.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2.国家助学金,分两档,一档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标准每生每年2500元,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

(四)中职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海南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4.免学费政策,我省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所有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实行免学费。

5.免住宿费、教材费,我省免除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住宿费和教材费,免除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住宿费。

6.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35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4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

(五)普通高等教育阶段

1.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助学政策: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院校录取的每生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每生1000元。

(2)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3)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5)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省内高校就读的750名优秀贫困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

(6)勤工助学。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7)服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生每年不超过 8000 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每学年学费资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

(9)直招士官资助。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 元。

(10)师范生公费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补生活费,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并由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等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6000元。

(11)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納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具体可向所在高校咨询、申请。

(12)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众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可向所在高校咨询、申请。

(13)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海南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连续满3年及以上,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专科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本科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

2.研究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 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教育阶段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与本专科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我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项目,研究生每生每年5000元。

二、温馨提示

(一)7月-9月可向户籍所在地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5日-9月12日,有申请意向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并提交申请。有关政策我们已经通过“海南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发布,正式文件也已通过政务网向公众公开。

(二)入学后,贫困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资助资金。

家庭贫困的高等学校学生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在入学时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校内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其他奖助学金的申请。

(三)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现在各高校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能会开始为学费、路费等发愁,这段时间也是打着“资助困难学生”旗号的虚假信息、电信诈骗的高发期,我们特别提醒新生和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和信息识别能力,遇到问题问老师,问学校,问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通过“中国学生资助”、“海南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及开通的热线电话咨询,避免上当受骗。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10-66097980、010-66096590),于7月23日至9月12日每天8:00-20:00开通。我省学生资助咨询热线(0898-66529459、36666210)常年工作日开通,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求助,会后,我们将向各位媒体朋友提供包括资助政策、各级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在内的准确完整材料,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指导,让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谢谢!

佘家鼎:刚才,陈炜主任全面介绍了海南省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各个阶段的资助标准、申请程序和流程等,这些政策在今年秋季开学都要逐一落地。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媒体朋友踊跃提问。

刘晓惠(中国教育报记者):我是来自中国教育报的记者。请问陈炜主任,您刚才介绍了许多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非常全面,那么今年的资助政策和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陈 炜:谢谢您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关注。今年国家和省里的学生资助政策有五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学前教育“三类幼儿”生活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75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从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更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除了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外,还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三是从秋季学期开始,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四是从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五是从秋季学期开始,为2014、2015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发放特惠性资助。谢谢!

钟圆圆(南海网记者):我是南海网的记者钟圆圆。陈炜主任刚才提到“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为2014、2015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特惠性资助”,我们关注到有些市县已经为2014、2015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了特惠性资助,但还有部分市县在等待省里的政策。请问陈炜主任:我们省的政策制订得怎么样?具体怎么操作呢?

陈 炜:根据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成果 实现稳定脱贫工作的通知》(琼脱贫指〔2019〕5号)精神,省教育厅已经起草了《关于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脱贫户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脱贫攻坚期内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继续给予教育特惠性资助等教育保障扶持政策,这里当然包括2014、2015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这个通知近期将印发。具体的操作程序由各市县教育、扶贫部门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省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流程的指导意见》(琼教发〔2017〕3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程序按照这个文件执行。谢谢!

陈卓斌(海南日报记者):我是海南日报的记者陈卓斌。国家提出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请问海南大学的黄良颖主任,海南大学是如何帮助家庭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他们在上学过程中遇见这些困难,又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呢?

黄良颖:海南大学坚持“以学生为本,确实解决贫困学生困难”,把资助工作做在前,将资助工作做得更加温暖贴心。为此,每年在新生入学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网上报到和现场报到两种方式,让学生在家中就可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考虑到对于一些不具备网上报到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在三个校区设置了新生“绿色通道”报到点。对于办理了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根据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为他们发放装有被褥卡、文具卡、生活卡的资助礼包。在新生顺利入学后,学校将全面启动“奖、助、贷、勤、补、免”资助模块,通过个性化的资助形式、多样化的助学项目、亲情化的成长关怀,如:国家的各类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残疾学生学费住宿减免”“暖冬行动”“希望助学计划”“餐饮资助”“双困毕业生”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消除在校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为他们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谢谢!

王 茹(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我是来自国际旅游岛商报的记者王茹。每年的7至9月是我省贫困大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集中时间,能否请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的余娟副处长介绍一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情况?

余 娟:我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5日-9月12日。为进一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们坚持“应贷尽贷,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为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提供“三重保障”:一是“各类学生全保障”。国开行经办的助学贷款已覆盖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院校共计3122余所,支持对象涵盖了家庭经济困难的预科生、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实现了对各类学生和院校的全覆盖、全保障。二是“七类学生提前保障”。对建档立卡户、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子女等七类学生,通过高中预申请在高考前为其认定贷款资格,使学生提前得到助学贷款保障,减少学生办理贷款的程序。三是“受理服务保障”。受理期间,我们除了提供9559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也开通了省后勤资助办、国开行、省内各市县资助中心的热线电话,帮助广大学生及家长答疑解惑;同时,在省内推广错峰受理、手机及网络预约办理的方式,有效避免了受理现场人群拥堵的现象;另一方面,今年我们继续推行合同电子化,我省2017年已实现电子化办贷,学生和家长无需再提供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复印件,简化了办贷手续,提高了现场受理效率。

截至目前,已受理3.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受理的合同总金额为2.6亿元。

在此,我们要提醒广大借款学生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入学后,要警惕电信诈骗,毕业后,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避免因本息逾期而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谢谢!

李依霏(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记者):我是来自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记者李依霏。近些年,我们注意到教育扶贫攻坚任务繁重,教育扶贫资金又是社会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关注的焦点。我想问下,白沙黎族自治县是如何精准识别教育扶贫对象?又是如何精准发放教育扶贫资金的呢?

周圣杰:为做好精准识别、精准发放,确保达到“两个100%”,我们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多措并举,真抓实干,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把教育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县教育局及时成立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各项工作,领导班子以身作则,通过以领导包片、教师包村建立起全县自然村全覆盖、任务全员分解、责任全员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好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教育保障办公室职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提供了制度保障,着力解决部门协调不畅,帮扶责任人教育扶贫职责不清等问题。

二是做好扶贫数据与就学信息的比对工作。县教育局把县扶贫办、县民政部门提供的全县贫困人口信息导入到我县自主研发教育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与就学数据进行比对,锁定各学段在校就读学生信息,为教育扶贫资助发放提供数据支撑,使资助发放工作更加精准、规范、高效,有效的避免了重发、多发、漏发、错发等问题。

三是走村入户开展学生信息核实工作。在县扶贫办、县民政局提供贫困家庭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我们筛选出3-22周岁贫困家庭人员信息,结合“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采取领导包片、教师包村的方式,对全县开展全覆盖调查摸底,做好登记,形成台账,确保掌握每一名在校就读学生信息。

四是做好公告公示制度并及时发放特惠性资助。我们严格按照省级部门的规范程序,将核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政府网站、乡镇、村委会、自然村、学校的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0天公示期,使资助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由财政部门和农商银行把钱汇入受助学生“一卡通”,确保资金及时、精准发放。谢谢大家。

佘家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情况,请会后与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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