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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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19-08-01 1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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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1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教育厅党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教育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教育厅党委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选人用人、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符合海南教育实际。省教育厅党委对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做好巡视整改这个“后半篇文章”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2月25日巡视反馈会后,厅党委书记彭金辉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刘赐贵书记在“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此后,根据彭金辉书记指示要求,厅党委常务副书记曹献坤同志先后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刘赐贵书记在“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厅党委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巡视整改是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厅党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狠抓巡视整改落实,切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4月25日,厅党委召开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班子成员实事求是查摆了问题,深刻透彻剖析了原因,真刀真枪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具体实在、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达到了红脸出汗、警醒警示、督促整改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全面落实巡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委当日就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彭金辉任组长,常务副书记、厅长曹献坤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厅长孔令德任副组长,全体厅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台帐》,对整改任务作了梳理分工,将巡视反馈的33个问题,分解成85项整改任务,制定了330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处室,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一个不落,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厅党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彭金辉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了2次党委会,亲自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常务副书记曹献坤切实落实彭金辉书记“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日常”的要求,召开了8次党委会、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每周巡视整改工作例会制,逐条逐个听取85项整改任务、330条整改措施的落实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与分管处室碰头,了解汇总分管负责的整改事项落实情况,采取措施推动责任处室落实整改。厅整改办召开了2次会议,协调解决巡视整改中具体问题。2019年4月3日,受党委书记彭金辉委托,常务副书记曹献坤对全体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位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对标对表,再次认真梳理整改责任事项,加大推进整改工作力度,从问题个案改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真改、实改,改出实效。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存在“落差”

(1)关于发挥厅党委班子“头雁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一是厅党委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海南省教育厅2019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继续列为学习重点,今年以来已开展9次中心组学习。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在2019年4月13日前全部到基层学校(单位)宣讲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三是厅党委委员分别对分管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责成有关党组织重新对照学习贯彻“4·13”重要讲话及中央12号文件精神、省七次党代会历次全会精神、以及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有关文件部署要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补课回炉”。四是利用厅机关“每月一讲”平台,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已组织6次专题学习。五是编印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材料并组织学习,于4月26日组织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的闭卷测试,及格率100%,广大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掌握到位、理解进一步深化。六是坚持持续深化学习。厅党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设计了5大专题学习研讨,开展了6次集中学习研讨,2次现场体验学习,还创新了学习方式,利用教育厅官微建立“每日一推”理论学习平台,厅领导带头开展学习,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推动学习常态化开展。

(2)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存“空挡”的问题。一是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分解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责任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贯彻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与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修订特级教师及骨干教师评选管理等配套文件。二是制定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海南省关于加强和完善高校考试招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个高考改革方案。三是通过下达督办通知单、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大推进牵头负责的2015年省委常委会责任事项中两个乡镇幼儿园建设力度。目前,保亭县保城镇中心幼儿园已于2019年4月12日通过验收;儋州市木棠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已于2019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年底完工。

(3)关于人才引进长效机制不健全,使用与管理相脱节问题。一是落实“好校长、好教师”待遇。经开展专项调研核实,我省引进公告中所承诺必须解决的待遇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受到好校长、好教师们的肯定。二是搭建专业平台。协调各市县健全“好校长、好教师”专业支持和管理平台,使“好校长、好教师”能管好用好。目前,已为引进人员组建6个海南省卓越校长(教师)工作室;积极吸纳引进人员中的特级教师进入8个特级教师工作站共同开展专业活动;引进人员中,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学科组长的,已超过60%。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我厅已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出台《海南省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聘期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实施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好校长、好教师专业支持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和完善好校长、好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

(4)关于教育扩大对外开放的国际视野不宽,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海南教育对外开放三年行动计划》,并已遴选对外开放专家咨询委员会人选,筹备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同时,与有关组织签署协议,在英国、加拿大建立海南省教育厅海外教育基地,服务我省招才引智和对外交流工作。二是委托海南大学发起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旅游教育联盟”,目前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同时,正式启动了2019年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招录工作和高校“一带一路”海外研修项目,扩大对外交流力度。三是指导高校出台或修订人才政策,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着力破解高等教育领军人才严重匮乏问题。目前,海南大学等高校已相继出台或修订人才政策,收效明显。2019年2月3日,中组部公布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入选人员名单,我省高校1人入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入选教学名师;海南大学与4名院士签订院士团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学科建设发展等。

2.厅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关于班子成员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的思想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厅党委班子成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目前已组织开展了9次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树立海南教育改革开放新标杆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配合教育部出台实施了《教育部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大力推动海南教育改革开放工作,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标杆。三是高标准谋划海南教育发展,4月12日召开了全省教育大会,对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工作进行系统谋划部署。研究制定了《海南教育现代化2035》和《海南推进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2019-2022年)》并报请省政府审定。同时,组织编制《海南省高等学校布局中长期规划》《海南省教育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海南省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18-2035)》和《海南省义务教育布局规划(2018-2035)》,全面谋划海南教育发展布局。四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厅长风采项目”、“处长突破项目”、“干部履职尽责亮点项目”,建立干部实绩公示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五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力度,提振干部“精气神”。组织教育系统行政管理干部到深圳自贸区学习培训,开展2019年干部双向挂职工作,启动了厅机关部分处级领导岗位的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组织开展了对20个厅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大调研活动,为全面分析班子队伍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改善班子机构、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提升干部“精气神”,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打下了良好基础。六是研究中小学教师队伍提质分类改革工作,解决教师队伍退出等历史遗留问题。

(2)关于一些重大决策草率,监管失控的问题。一是全部完成对2013-2018年委托省电教馆采购项目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清查工作,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厅分管领导对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出台了《海南省教育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二是加快推进海南中学国际教育项目工作,省教育厅、澄迈县政府和海南中学分别按程序审定了共同举办海南中学澄迈分校的协议,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给澄迈县作为前期工作经费,目前已委托同济大学编制校园规划,项目建设有序进展。三是进一步规范厅党委会和厅务会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了党委会和厅务会议事决策规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省教育厅党委会、厅务会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的八条要求》,严格执行落实党委会、厅务会议题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制度,今年以来召开的党委会、厅务会,审议涉及三重一大议题、重大决策全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3)关于教育督导队伍建制不齐,督导成果利用率低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有关市县落实整改,目前6个尚未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市县(区)中,5个已经整改到位,有1个正在整改,将于7月30日前整改完毕。二是对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未完成整改的49个问题进行排查分类,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和时间要求,开展整改工作,目前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今年5月最后一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的评估,至此我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四是将巡视整改的问题,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问题,纳入今后各项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中,增加权重,重点督导,进一步凸显督导成果利用,强化督导效能。

(4)关于督促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厅党委加大对巡察直属单位的整改督促工作,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单位加快整改。二是组成调查组对厅直属某学校以敷衍态度应付省委巡视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该校不存在对巡视组要求报送的23个自查问题全部答“无”的情况。三是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治,截止2018年12月30日摸排到的815家问题机构均已完成整改。我省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效显著,受到教育部的肯定。同时,出台了《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性、多部门合作的监管机制。

(5)关于高校智库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等作用发挥不充分,提升教学质量未能抓在经常的问题。一是对全省高校智库全面摸排,4月9日召开智库推进工作座谈会,加强与智库主管部门和智库机构的沟通协调,指导发挥作用。二是已按整改计划落实学分,制定和修改了统一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大纲。对全省大一学生开展分层次暑期社会调查前期培训、选题、组队等工作,部署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工作。并与文昌航天城等单位进行协商,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数量。三是举行海南省易班发展中心揭牌仪式暨召开全省易班工作推进会,启动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络阵地。海南大学思政课教学团队“一主三辅”实践教学模式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入选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四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印发实施《海南省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工作方案》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海南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联盟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海南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联盟并发挥其作用,有效推进了高校思政课建设。

(6)关于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尚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督促各高校制定思政课教师招录计划,加大招聘力度,争取2019年12底有明显改观。二是开展全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安排我省12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教育部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骨干教师研修班,筹备开展“全省高校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召开了全省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省委刘赐贵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后认真落实刘赐贵书记讲话精神,印发并督促落实《认真贯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

(7)关于重点领域防控协调机制缺失的问题。一是在机构改革后,省教育厅新三定方案中明确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处,理顺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增强统筹协调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力度。二是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协调指导的工作力度,先后召开了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压实责任。三是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校园安全稳定明查暗访等专项行动,督促工作落实;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开展了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部)行”活动、游泳“暑假作业”、暑期消防等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等。五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省教育厅党委将校园安全纳入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内容,将学生溺水防控作为教育系统五项专项整治之一,厅领导于6月11日至6月30日期间分别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解决问题。六是着力建立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出台并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制度文件,从体制体制上解决问题。

(8)关于校园欺凌现象易发多发的问题。一是已经主动公开了各市县学生欺凌防治机构名称、负责人员、举报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推动市县按照十一部门印发的《海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善学校层面工作机制和制度,强化学校预防体系建设。三是召开协调会研究审议2019年学生欺凌防治重点工作,发挥省直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作用,联合开展“法制进市县”教育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和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宣传;对学生欺凌事件持续进行监测、处置,各市县学生欺凌事件实行每月一报。对易发多发的市县或学校启动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和现场督导。四是建立学生欺凌防治长效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试行)》的重点治理项目,督导学校常规管理和学生养成教育,进一步凸显督导成果利用,强化督导效能。

3.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政治站位不够高

(1)关于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明显,入园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一是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部署各市县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开展了“小学化”专项治理督查,组织了专家组赴市县进行督查,反馈督查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三是加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宣传贯彻力度。先后召开全省各市县区幼教教研员会议,全省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贯彻落实指南、深度实施游戏”专题培训,指导市县幼儿园园长教师对《指南》的理解,增强了规范幼儿园课程安排、落实一日常规的行为自觉,促进了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专业水平提高。四是出台了《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并规范学前教育工作。五是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已下达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2.58亿元安排用于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学位8000多个。六是制定印发了《海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排整治,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七是开展了全省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18-2035年)编制工作,对学前教育发展进行科学布局规划。

(2)关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组织了各市县消除大班额进展情况摸底调查,抽查部分市县(区)落实情况,向各市县政府通报消除大班额进展情况,加大消除力度。二是加大督促力度,促请分管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向参会的市、县长通报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情况,并逐个提出整改要求,明确任务时限要求。三是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五大专项整治工作之一,厅领导分头深入海口、琼海、儋州、东方等市县蹲点调研大班额问题,实地指导市县消除大班额工作。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9年我省安排了省财专项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推进项目和薄弱学校改造延续项目资金35211.9万元,加快新建、改扩建校舍建设,从硬件上解决问题。五是各市县制定“一校一案”,明确了消除大班额的时间表、路线图,结合城乡一体化项目推进多措并举统筹解决。六是加强沟通协调,商谈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事宜,正在联系省外等优质教育资源,争取一市县“两校一园”项目覆盖全省。

(3)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不达标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琼府〔2018〕59号),启动并开展调整学校和专业布局。二是加大对中职学校建设资金投入,目前已从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8亿元,对保留的中职学校进行提质扩容,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能力。三是正在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第三方评价工作,将根据评估结果,对办学条件达不到《设置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停止招生。四是与财政、编办、发改、行业和市县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布局调整中所需的土地、资金、编制、人员分流等问题,确保优化中职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中职教育质量,凸显办学效益,推进教育惠民。

(4)关于高等教育匹配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顶层设计缓慢的问题。一是编制了《海南高等教育布局长期规划思路》并经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按思路编制全省高校布局中长期规划。二是全面调整我省高等教育园区布局,撤销三亚荔枝沟教育园区,新设三亚崖州湾大学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试验区,并在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试验区适当布局引进高校。三是我省已经与20多所知名高校洽谈合作办学,其中省政府已经与上海交通大学等8所高校签订了省校合作协议,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所已经正式注册,上海交通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挂牌筹建。四是教育部同意备案我省高校新增一批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健康、信息科学应用等专业,进一步匹配自贸区自贸港建设需求。

(5)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配套性举措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修订形成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加强和改进高校招生考试监督机制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学分互认实施办法》。二是配合教育部有关司局和清华大学研发“网上录取系统”并积极反馈我省网上招录需求,进一步完善录取系统工作。三是建设省命题录取中心,设立了海南省教育考试命题和评价中心,加快设施配套和人员机构配备。四是研究制定加强专业化考试招生机构及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各市县考试招生机构设置。五是加快标准化考点省级扩建工作,完成了英语听力播放设备的全部考点的安装调试、以及皮衣标准化考点的升级改造等工作。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

(1)关于深入基层少,存在图虚名务虚功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大深入基层次数,厅领导班子成员在春季开学期间赴市县进行开学检查及调研,并分别带队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延伸检查”的方式,赴市县和高校就有关信访事项和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明察暗访、调研指导。二是改进工作方式,厅领导赴厅直属学校面对面研究和解决重点项目难点;向各地下发通知,收集上报需分管省领导协调解决事项,分管副省长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和带队现场予以解决。三是加快推动有关市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采取厅领导现场督办和书面督办等多种方式,加快项目进度,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2)关于监督管理环节存在实功虚做、懒政怠政现象的问题。一是针对幼儿园建设问题建立厅领导分片包干督查制度,印发分片包干方案,并建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促请分管副省长召开协调推进各市县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有关市县建设进展缓慢的公办幼儿园项目情况,逐个提出整改要求。截至6月份,43个项目已开工21个,22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二是针对校舍闲置问题,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制定了《海南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及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市县妥善处置校舍闲置问题。三是发挥“网上督查室”作用,对重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跟踪督查,同时规范督查督办工作流程,使督查工作按标准、要求有序进行。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领域落地见效。2018年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事项193件,办结193件,办结率100%。2019年,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事项109件,截止6月底共办结 97件,办结率为89%,其余12件正在按时序督办落实中。

5.组织领导和推进脱贫攻坚任务有“偏差”

(1)关于落实“营养餐”资金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省教育厅已于2016年召开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扩大会议,印发了《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研究结余资金处理办法。二是2017和2018年资金分配时,根据上年度结余资金进行补充分配,确保了“营养餐”资金有效使用到位。三是已联合财政印发通知,针对试点市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2)关于对D级危房改造工作重部署轻协调的问题。一是发函、督办通知单给D级危房整改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切实承担整改责任,明确时限,对存在的D级危房进行整改。二是深入到D级危房学校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搬迁和拆除任务。三是督促各相关市县、单位加快整改。目前除了3所学校的教职工产权住宅楼尚未完全搬迁外(已搬迁的均已作停水停电封存处理),其余D级危房均已全部封存,部分D级危房已拆除完毕。

(3)关于对市县教育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全省开展教育扶贫资助发放排查工作,摸排掌握情况,向有关市县教育局下发教育扶贫存在问题整改督办单,追回错发资助款25.84.84万元。二是对存在问题的有关教育局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规范资助发放流程,出台了进一步简化资助发放流程的意见。四是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资助发放工作,开展学籍复核和控辍保学工作,目前全部完成资助发放工作。

6.巡视整改不彻底

关于本轮巡视核查发现6个方面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并制定印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部署整改;厅党委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大力推进整改工作,6个方面的问题除1个为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已整改落实。二是发挥“网上督查室”作用,对重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跟踪督查,同时规范督查督办工作流程,使督查工作按标准、要求有序进行。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欠缺严与实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一是厅党委和省考试局党组已分别于召开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批评有辣味,质量明显提高。省委巡视组、省纪委监委分别派人到会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厅领导班子成员加大日常谈心谈话制力度,巡视整改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30多人次,切实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要求。

(2)关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和带头讲党课等要求随意简单的问题。一是切实落实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厅党委成员所在的各党支部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事先均及早向有关厅领导进行了汇报请示。做到了厅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和上党课活动主题明确突出,人员组织到位,氛围庄重,记录完整规范。二是切实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厅党委各位委员上半年均参加了2次以上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并为所在党支部或分管领域的多个党总支支部上2次党课,同时检查指导了各有关党总支、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和质量,有效促进了分管党组织党建工作。三是建立督查制度,省教育厅和考试局机关党委对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上党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督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政治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的问题。一是省教育厅党委每年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召开一次全省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2019年会议已于6月24日召开,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二是每年召开高校和厅直属学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2018年度述职评议会议已于3月15日召开,听取各书记抓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三是每年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019年度会议已于3月14日召开,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四是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工程,制定了6个方面27项指标标准,目前已建设954个标准化示范性党组织。五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究。省教育厅党委、考试局党组分别专题听取了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六是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

(2)关于专题教育与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2019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了“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努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专题讲座,并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方案。二是针对个别党支部学习存在的问题,组织支部党员重新学习“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印发主题教育方案,开设5大专题学习研讨,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利用厅机关官微开设“每日一推”学习平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开展5项专项整治,深化3项措施,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确保集中教育取得实效。

(3)关于“三会一课”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厅党委领导班子各位成员分别对分管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责成有关党组织重新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及中央12号文件精神、省七次党代会历次全会精神、以及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有关文件部署要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了“补课回炉”。二是对机关党支部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情况进行了全部排查,组织再次开展学习补课,深化学习效果。三是建立“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检查落实制度。省教育厅、考试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已对第一、二季度支部开展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支部已及时督促整改。

3.选人用人不规范、监督松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完整,队伍建设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干部考察附页》《厅管干部提拔任用组织考察内部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已对厅直属的20个单位(学校)的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展开了大调研,并已启动了厅机关部分处级领导岗位的民主推荐和考察,完善干部调整配备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三是2019年新增5名年轻公务员,改善年龄结构。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议记录,配备保密柜专门保管选人用人资料,做到归档与工作开展同步进行,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五是对2013年以来党委(党组)会议人事议题进行了梳理,对个别人事议题审议程序不规范、记录草率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今后整改任务、责任人和相关要求,确保今后不发生类似问题。六是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建设机制。

(2)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在自我监督上开“绿灯”的问题。一是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培训指导,为厅班子成员每人发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学习辅导百问和《填报手册》,今年以来已2次就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组织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培训学习、观看指导视频并现场答疑。二是已与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沟通,厅班子成员属于省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查核不符的情况已由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过函询和处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厅党委管党治党宽松软

(1)关于厅党委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多停留在会议和口头上,监督执纪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邀请省纪委监委领导作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观看警示教育片《伸手必被抓之二》,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完善干部信息备案工作,依据新备案信息对厅管干部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已对高考两起事件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关于工程管理中部分领导干部涉嫌存在暗箱操作、串标、造假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代管制暂行办法》,敦促有关学校签订代管合同;下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评审的通知》,敦促落实投资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海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开展招标文件评审工作。二是召开教育项目管理专题整治工作会议,对教育项目管理进行专项整治。三是教育厅已单独设立审计处,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职能,减少违规行为。

(3)关于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委力量极为薄弱,监督执纪短板突出的问题。一是调任1名同志到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充实机关纪委力量;目前厅机关纪委有书记1人,委员5人,专职工作人员2人。二是发函至省委编办,申请厅直属单位(学校)纪委书记职数。三是开展了厅直属单位纪检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四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做好信访举报的登记、调查、处理工作。五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已对2018年高考发生的两起事件2名责任人进行立案问责处理。

(4)关于对巡视整改不力缺乏问责的问题。一是对上轮巡视整改直属学校违规提拔中层干部和录用教师问题进行再倒查,厅党组当时就已对5名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处理,其中对2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1名责任人诫勉谈话,2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干部选拔具体规程和要求,加大对直属学校干部人事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2017年以来每年组织2期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关于违规发放劳务费的问题。一是对违规发放劳务费进行全面清查,已追回违规领取的全部劳务费。二是责成违规发放劳务费的厅直属单位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2)关于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差旅费的问题。一是责成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差旅费的某省直属学校退回多领绩效工资、违规报销招生差旅补贴。二是对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差旅费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核实认定该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存在失误,对3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关于享受特权待遇的问题。一是责成厅直属某单位立行立改,取消了各类考试提前查询成绩的做法,并制定实施了《关于各类考试成绩复公布实施办法》。二是对享受特权待遇的1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三是厅直属某单位成立了住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做好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做好清退工作。

(4)关于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一是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领导干部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目前未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二是对涉及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领导干部启动问责,对涉嫌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干部移交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处理,其余情节较轻的干部由省教育厅党委进行处理。

(5)关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一是责成2个厅直属单位把违规使用的工会费全部退回到工会账户。二是分管厅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避免再次发生问题。

(6)关于存在违规兼职的问题。一是对存在违规兼职的干部进行了摸底排查处理。对存在违规兼职的干部全部进行了处理。二是加大对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的监管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琼教〔2019〕42号),进一步宣传了政策,强调了纪律,避免再次发生违规兼职问题。

(7)关于存在违规支付物业费等问题。一是已安排专人追缴有线电视费,现已追缴100%。二是追缴物业管理费用,从2019年4月1日起由住户承担物业管理费用。三是制定省教育厅生活小区物业管理社会化改革方案,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3.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推动不够有力

(1)关于资金“趴窝”严重,未能发挥效益的问题。一是对资金“趴窝”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各单位已按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加大督办力度,对项目进展特别缓慢的五个市县下发了督办单,今年以来以海南教育简报形式印发了4期“改薄”进展情况通报。三是在安排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专项和地债资金时,统筹考虑各市县及省属学校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或能支出的额度,按照工程进度和能支出的额度进行安排,发挥资金效益。

(2)关于器材设备被闲置浪费的问题。一是2018年12月各地各校体测器材固定资产已入账入户,所有市县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已在体质健康测试、体育中考中全面使用。二是对器材设备闲置的四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三是再次对有关单位体制测试器材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加强监管。

(3)关于未审先付造成损失的问题。责成厅直属某学校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协议书,第三方机构已深入到该校进行项目结算审核,目前施工单位对计价存在争议,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力度协调第三方代理机构和施工方达成一致意见,若还未达成一致意见,将要求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的财政制度和法规出具评审结果,依据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4)关于工程项目“三无、三超、三标”乱象丛生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基本建设项目“三无、三超、三标”整改方案,召开“巡视问题整改专题部署会”进行部署。各地各校已完成自查,正在开展整改工作。二是落实《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项目建设项目实行代管制暂行办法》,对学校投资500万元以上(含)学校基建项目实行代管制,对500万元以下项目实行施工招标文件核查。三是全面加强对教育厅所属学校初步立项、竣工决算的审核,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列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优化基建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授权审批。五是制定相关业务培训计划,举办公办高校、直属学校、全省中小学财务管理培训班,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从业行为。六是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体制。

(5)关于重预算分配,轻支出管理的问题。一是厅领导每两个月举办一次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督办会,对38个预算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的相关要求。二是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2019年省本级教育系统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琼教财〔2019〕73号),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及时解决各预算单位执行中的难点与困难。三是加大督办力度,继续实施分管厅领导对中小学薄改等项目的包干督查制度,并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单位实施约谈。厅领导及各业务处室已多次组织实地赴部分预算单位开展实地督查,推动各单位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

(6)关于内部审计覆盖面小的问题。一是全覆盖开展厅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增加覆盖面开展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即将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选聘后将下发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方案。二是教育厅已单独设立审计处,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职能。三是省电教馆排查了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中采购需求、合同签署与验收的薄弱环节,修订晚上有关制度文件。

(7)关于物资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开展了教育装备大宗物资采购和国有资产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排查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相关厅领导厅、机关相关处室、下属相关学校对招标、采购存在的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了约谈。三是正在研究制定《海南省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工作。

(8)关于“制度笼子”没扎牢,一些领导干部涉案“前腐后继”的问题。一是部署厅直属单位制定警示教育风险防控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加强政策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厅直属单位全面修订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开展了廉政风险点全面筛查,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并抓好落实。三是排查了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中采购需求、合同签署与验收的薄弱环节,重新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公务用车及油卡管理的通知》(琼教办函〔2018〕26号)等文件,切实扎牢“制度笼子”。

(四)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1)关于制定的《2017年厅党委中心组理论年度学习计划》未完全落实的问题。一是印发2019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组织9次学习,切实做到科学有效学习。二是建立有效落实制度。厅党委从今年起,除特殊情况外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每一期主题学习,厅机关中层主要负责人及直属单位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都列席参加,并实行严格考核。明确要求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要根据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学校)实际,认真谋划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并将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每一期主题学习内容传达贯彻到位,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确保学习规范化、常态化。

(2)关于“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省委督查室《关于精简文件会议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有关具体要求(暂定)》等要求,严控会议次数,2019年1-6月共召开会议44次,同比减少44.4%;二是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简发文的通知》,制定了各处室(单位)每季度发文控制数量,2019年下达各处室发文计划2100份(2018年我厅共发文4213份),精简发文50.2%,确保实现全年精简文件50%的目标;三是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省教育厅党委会、厅务会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的八条要求》,修订《海南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工作规程》,改进会议方式,有效提高了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方面整改不到位

(1)关于“高校思想政治课程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落实《关于共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部)的实施意见》”问题整改进度缓慢,载体较少的问题。一是推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共建各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部),2019年省财政投入5所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部)共建经费230万元,加大建设支持力度,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海南大学先后入选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二是加大对5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部)重大理论研究的支持和指导力度,目前,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在国家社科项目等重点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上均有突破,海南师范大学、三亚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校在线课程和慕课教学改革等工作获得了教育部肯定。三是建立厅领导联系高效工作制度。从2019年起,厅党委成员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按分工分别联系高校,专门或结合其他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深入联系点实地调研指导,听取联系点相关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2)关于“切实持续抓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聘请法律顾问”问题整改措施单一,成效不佳的问题。一是探索创新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运用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努力统筹第一、第二课堂,持续抓好学校法治教育,效果明显。二是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在全省教育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和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全省普通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普遍配备法律顾问”的要求。三是我厅联合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工作。教育厅正式聘请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为海南中学法治副校长,启动了全省检察院系统检察长、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重新遴聘工作。四是我厅及厅直属单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聘请法律顾问率已实现100%,其中有5个市县已经将法律顾问制度覆盖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其他市县也将在今年10月份完成辖区内学校全聘法律顾问工作,并加大对法治副校长的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

(3)关于应完工未完工幼儿园问题整改认识不足,推进缓慢的问题。经过反复督促,儋州市中和镇幼儿园等15个幼儿园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塔洋镇中心幼儿园已全部完工,定于2019年秋季投入使用。

3.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1)关于“8所高校和4所直属学校党组织未按期换届”问题未彻底完成整改的问题。截止2018年底,8所未换届的高校已有4所高校完成换届,4所直属学校均已全部完成换届。对4所未换届的高校,省教育厅党委已以书面方式致函省委有关部门,请求同意对4所逾期未换届的高校开展换届工作,待其作出批复同意后开展换届工作。

(2)关于“4所民办高校未派驻党委织负责人”问题整改“挂空档”的问题。一是从省教育厅机关选派1名同志任三亚学院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从海南师范大学选派了1名同志任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解决兼任问题。二是三亚城市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已分别由三亚市委和海航集团党委选派了党委书记。三是以书面方式去函三亚市委、海航集团党委,对三亚城市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选派党委书记工作达成了任前沟通和任后备案制度,做到科学有效选派。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关于“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纪检机关深化三转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一是已调任1名同志到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并对纪委委员作了明确分工。二是举办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三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已对高考两起事件2名责任人进行立案问责处理。

5.选人用人情况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1)关于“人事档案不齐全的91人、档案涂改的13人、三龄两历有问题的57人”问题整改虎头蛇尾的问题。一是通过发函到单位(学校)或由个人提供等方式对91人档案材料不齐全情况进行补充,共补充材料1600多份,已全部入档。二是对档案中材料有涂改的干部档案进行初审、复审后认定为手工填写不仔细造成涂改,不影响干部“三龄二历”的审核认定,没有发现档案造假、故意涂改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加大对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指导,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2)“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房产、股票、投资公司等事项6人,填写不规范8人”问题整改不深入,有“老好人”思想的问题。一是对2015年以来厅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有问题的人员全面进行倒查梳理,共有25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有问题,厅党组当时均依照有关规定对25人进行了处理。二是加大抽查问责力度。2019年随机抽查一批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对5人填报存在问题的均进行了严肃处理,2人责令作出检查,3人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在“农垦加来高中2013年7月违规提拔一名中层干部;海南中学2014年11月提拔一名中层干部、未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就会议决定并发文任命”方面存在整改避重就轻、敷衍现象的问题。一是对加来农垦高中和海南中学违规提拔任用中层干部问题进行倒查。农垦加来高中违规提拔中层干部问题涉及以权谋私,2015年厅党组依据有关规定,对时任学校党委书记(已退休)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学校撤销违规提拔干部职务。海南中学提拔的一名中层干部属于程序不规范问题,厅党组依据有关规定对该校校长、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厅直属学校干部工作监管缺失的组织人事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责成两所学校召开了党委班子扩大会,主要领导进行了公开检讨。2017年3月我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管理,2017年3月后没有发现直属学校有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对“省商业学校2012年5月违规录用4名教师,违规为4名特定关系人入编,2015年12月被省纪委转省教育纪工委查处问责”问题查处浅尝辄止、不敢碰硬的问题。一是对省商业学校2012年5月违规录用的4名教师提出处理意见,由于4名教师的违规录用入编问题,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目前正在咨询相关法律专家并商询人社部门,研究下一步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这4名教师违规录用问题。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组织人事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对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方案、组织实施过程严格把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5)关于“省考试局核定工勤人员岗位3名,实有8名,超编5名,此外还有临聘人员7名”问题整改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经省考试局党组与省编办进行沟通,争取纳入第一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成立命题与评价中心,通过增加编制予以解决。二是省考试局制定了整改计划,三年内通过自然退休消化3人,其余2人争取通过今年6月份机构改革增加编制配套解决。三是省考试局7名临聘人员问题已于2017年上半年解决。

6.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1)关于“向下属单位借款100万元至今未归还”问题整改拖拉的问题。一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审计完毕,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明确有关情况。二是会计核算站已完成账务调整,明晰账务问题。三是我厅已用基建户余额归还省勤工办20万元。

(2)关于“2013年5月28日,省教育厅下属某单位在某酒店召开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发行工作座谈会,超标准开支24829.4元,违规发放纪念品17430元”问题整改整不力,“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全部追回了超标准开支经费24829.4元;已追缴违规发放纪念品费用17220元,1人过世不再追缴发放的210元纪念品,追缴工作全部完成。二是分管厅领导已对时任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现任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3)关于“违反财务规定,报销不规范。厅下属某单位,违规分别报销金额59682.62元、37626元” 问题整改视而不见,对党不忠诚的问题。一是全部追回了违规报销文具费59682.62元,对报销手续不齐全的37626元车辆维修费全部补齐了报销手续。二是分管厅领导已对时任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现任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巡视方面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存在“偷工减料”情况

(1)关于民主测评、任前谈话等关口松弛的问题。一是对厅机关选拔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任前谈话问题进行再次核实,实际情况为我厅提拔任用干部均进行了民主测评和任前谈话,由于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不规范,部分提拔的干部民主测评情况未写入考察材料,也没有专门笔记记录任前谈话情况,属于工作不规范问题,厅党委已对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二是2016年省委巡视反馈我厅机关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后,我厅积极进行整改,修订完善《干部考察附页》,研究出台《干部提拔任用组织考察内部操作规程》,为干部考察工作留痕,建立倒查机制,明确干部考察各环节工作责任人,《干部考察附页》的创新得到省委组织部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三是本轮巡视反馈后,我厅再次专题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掌握政策规定。四是配备了保密柜,专门保管选人用人资料,规范干部任前谈话记录工作程序和材料保管同步开展。五是再次部署对2013年以来提拔任用干部的倒查工作,梳理存在问题,对遗漏材料补齐补足并做好说明归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讨论、决定环节随意失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审批程序,自2018年12月起,厅党委会拟上会所有议题均提前报党委书记审阅,书记同意后方可主持或授权常务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涉及人事议题特别是直属学校的人事任免记录更加详实,特别是如实记录每一位厅领导对干部议题审议时的表态发言。三是加强对党委会记录的检查,建立党委会会议记录核查并由主持人审签制度,每次党委会会议记录均由主持人审核签字后存档,每季度由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核定党委会上所提意见及采纳情况。

(3)关于人事档案管理漏洞较多的问题。一是全部收集所有厅管干部受处分文件并归入个人档案,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奖惩情况”进行了补充。二是对厅管干部是否受党纪政纪处分及材料归档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厅机关相关处室的沟通联系,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收集各部门牵头处理的厅管干部受处分文件,及时入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

2.干部交流轮岗难,工作缺乏活力

(1)关于一些领导岗位长期空缺的问题。一是按照厅“三定方案”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组织修订海南省教育厅《厅管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实现干部交流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研究制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开展干部调整配备工作,配齐空缺领导岗位。

(2)关于重要岗位轮岗难的问题。一是按照厅“三定方案”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通过新的定岗妥善解决一些领导岗位轮岗问题;组织修订海南省教育厅《厅管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实现干部交流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研究制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开展干部调整配备工作。三是开展直属单位(学校)干部工作大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开展干部调配工作。

3.干部年龄结构失衡,“断层”问题凸显

关于年轻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干部年龄梯次结构呈现畸形,出现“断层”的问题。一是厅机关新增了5名年轻公务员,改善厅机关年龄结构。二是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已选派一批干部到教育部及相关自贸区跟班学习,开展了2019年干部双挂工作,举办行政干部能力提升班,多方式多渠道提升干部能力。三是坚持开展厅机关“每月一讲”,今年以来已举办6场,强化机关干部学习,提升能力水平;四是正在研究制定省教育厅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4.人才引进长效机制短缺,使用与管理相脱节

(1)关于落实引进制度保障缺位的问题。一是部署开展了 “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存在问题专项调研,摸清情况底数。二是召开了相关市县座谈会,面对面沟通和督促解决保障问题,并跟踪督促市县想方设法解决问题。三是认真落实省委刘赐贵书记6月17日召开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好校长、好教师”座谈会精神和要求,制定解决存在问题的分工落实方案,推动解决存在问题。

(2)关于对人才引进的后续服务管理不善的问题。一是部署开展了 “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存在问题专项调研。经认真核实,引进公告所承诺必须兑现的待遇已经落实到位。二是建立便捷沟通机制。组建微信群,向引进人员公开我厅业务主管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时回应处理诉求。三是健全专业支持和管理平台。积极搭建省级专业支持平台,通过组建海南省卓越校长、卓越教师工作室,吸纳进入特级教师工作站、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队伍等方式,支持引进人员发挥作用。四是督促市县落实《海南省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聘期管理暂行办法》,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抓手,以工作绩效确定考核等次及发放年度补贴,逐步健全引进、评价、退出机制。

(3)关于挖掘本地优秀人才渠道不畅的问题。一是针对本土人才培养问题,充分利用聚集优质资源,聚焦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要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梯度、有层次、整体设计的校长和教师培训,先后实施了海南省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乡村教师全员轮训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国培计划”等,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打造一支1400多人的本土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每年培训3000名乡村教师,引领近3万名校长和教师共同成长。二是已联合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海南省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市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实施方案》,指导试点市县出台公开竞聘公告,稳步开展公开竞聘工作。三是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海南省国定贫困市县乡村教师业务骨干对口培养项目的通知》,对口培养了一批我省国贫市县乡村业务骨干;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海南省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加大“好校长、好教师”培养。

5.人才引进长效机制短缺,使用与管理相脱节

(1)关于直属学校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现象突出的问题。已向省编办发函申请编制,努力解决兼职问题。

(2)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一是加大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培训指导。今年以来,组织全体领导干部两次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填报要求。二是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对2019年抽查发现问题的干部均已进行处理。三是经协调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厅班子成员查核不符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过函询和处理。

(3)关于过度依赖编外人员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厅机关编外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制定清退整改方案,分类分批对机关借用人员及挂职到期人员进行了清理。二是省考试局成立命题与评价中心,增加了18个编制,解决编制不足问题。三是省考试局已制定方案,计划三年内通过自然退休等方式消化工勤人员3人,其余2人争取通过机构改革增加编制配套解决。四是省考试局7名临聘人员问题已于2017年上半年解决。

(4)关于调任干部存在指向性现象的问题。一是对本轮巡视反馈提出的6名有指向性干部的调入问题进行了认真倒查。该6名干部调动均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没有存在违规调入问题。二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建议,对这6名干部表现比照好干部标准进行再次核查了解,从某高校调入厅机关的3名处级领导干部均是平级调动,3名干部均表现优秀,有2人在省委干部大考察调研中,被列为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人选。省考试局调入的3名干部均是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调入的工作人员,3人调入后年度考核均“称职”。三是厅党委、局党组再次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海南省公务员调动暂行规定》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公平公正评价使用干部。同时加大对厅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引导,形成厅机关人人积极向上,干事创业良好工作氛围。

(5)关于执行诫勉制度随意性较大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登记备案。二是及时将干部奖惩情况记录归档。三是研究制定诫勉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诫勉工作程序,按照专人负责、专本记录和专项建档的要求,严格规范落实诫勉谈话档案管理。四是对厅直属某学校1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后违规“评优”问题进行倒查整改,取消该年度“优秀”等次,同时对此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全面排查了年度考核“评优”的情况,再无类似问题。

(6)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屡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厅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讲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邀请三沙市安全部门负责人作专题讲座。组织厅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观看《伸手必被捉》等警示教育片。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完善了干部数据信息和登记备案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厅领导对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护照工作存在问题的厅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了多次严厉的批评教育。今年以来已对高考两起事件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省教育厅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持续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管党治党成果。

(一)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查找和反思在贯彻落实上的“温差”“落差”“偏差”,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结合实际贯彻上下功夫,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用、知行合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时时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坚持全面彻底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把巡视整改当作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当作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坚决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对于上次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本次巡视指出的问题,一体整改,一并解决。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奋力开创海南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本着整改一例、完善一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精神,将整改工作融入全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建立健全与海南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以落实整改推进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成效印证整改。将巡视成果全面转化为推动海南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铆足干劲冲刺,认真落实《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组织力量研究制定《教育部关于深化海南教育对外开放的实施方案》具体措施,推动海南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引进和培育一批世界一流教育品牌,加快海南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打造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的新标杆,为加快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作出教育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5334204;邮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4楼445室,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jygw123@163.com。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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