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认定暂行管理办法》《海
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我省劳动教育示范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本次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海南省教育厅立足于海南实际,研究并印发《海南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认定暂行管理办法》《海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认定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管理办法》印发的依据
此项政策的出台,主要基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教育厅深化“阳光快乐”教育进一步打造海南中小学生“特色印记”行动方案(2022—2025)》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认定条件与程序、运行管理和附则四个部分。
(一)总则部分
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原则;明确了本办法的评选对象是已获评为市(县)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除外)的单位;明确了海南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和劳动实践基地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评审的工作机制。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部分
规范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申报流程、申报材料要求及名额分配。明确了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自愿申报,经市县、省级分级审核、公示后授牌;明确了省级终审名单及材料公示15天,无异议后公布。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五年内不得申请省级基地。
(三)运行管理部分
规范劳动教育示范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管理原则及办法。明确了劳动示范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主要指导基地的劳动教育日常工作开展;明确了劳动示范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施三年为一周期管理与审核制度;明确了劳动教育示范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施保障措施以及实施过程中不合格、违反规定的处理方式方法。
(四)附则部分
规定《管理办法》解释权及生效时间;制定了《海南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请表》《海南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认定指标体系》《海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请表》、《海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认定指标体系》。
四、《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一)《管理办法》是我省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的实施学校劳动教育、推动学校切实加强劳动教育指导性文件,完善了我省加强实施劳动教育相关配套制度,通过评选、进一步健全了我省劳动教育体系。
(二)《管理办法》明确了申报省级劳动教育示范校、劳动教育基地申报的具体要求和细则,为劳动教育示范校和劳动基地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建设、实施方案、管理明确了细化的工作要求。
(三)规范省级劳动教育示范校和劳动实践基地的省级统筹管理,制定了《海南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请表》《海南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认定指标体系》《海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请表》《海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认定指标体系》等统一规范表格和认定标准。这些举措有效解决了过去学校与市县间各自为政、申报材料参差不齐的问题,实现了评审要求和流程的标准化,为全省范围内评选工作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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